(网经社讯)10月30日,杭州市司法局发布公告称,为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杭州市将编制系列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同时公开征集关于《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以下简称《征求意见》)。
第二章中特别提到了和近期“主播最低价”热点相关的条例:其中第五条对于“直播电商从业者”的合规规定里,除了要取得行政许可和备案,直播从业者不得要求商家签订“最低价协议”,或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议或协同行为,但依法不构成垄断协议的除外;第十八条,关于价格合法的内容,提示直播电商从业者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byxcxzdx/)
1.“最低价协议”是一个限竞协议,这个协议对于平台、主播之间的竞争是排他性的,具有垄断性质。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也是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商家被绑架,消费者买不到更优惠价格的商品。长此以往,平台和主播之间会失去竞争活力。
2.此举能够杜绝不正当不公平竞争的泛滥,促进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是利好措施,企业可以更合理地更公平地与不同平台不同主播进行合作,获得不同平台和主播的支持。消费者可以在不同平台的补贴和优惠下购买到更具性价比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