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ypwsxg/ ),该办法共计6章42条的内容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予以解读。
观点一:《办法》落地 填补第三方平台监管漏洞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在我国已有的主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中都未规定第三方平台责任,本次《办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第三方平台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填补了相关漏洞。
微脉联合创始人陈建群也表示,随着新规的出台,有了明确的管理细则,也就给了行业明确的指导方向,要求企业及平台对原有的安全隐患及漏洞进行规范化的处理;同时,压实了第三方平台对药品质量、配送、处方流转的监督管理以及入驻药店审核资质签约建档追溯等方面的责任,这些都势必会推动行业的优化并向着高质量发展迈进。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程亮律师表示,《办法》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为合规经营提供了指引,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医药电商蓬勃健康发展的支持态度。
观点二:《办法》提升企业合规成本 行业加速出清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字生活分析师陈礼腾表示,当下,医药电商企业按模式分主要有(1)B2B:药师帮、合纵药易购、益药仓、药药好、药便宜、药京采、融贯电商、珍诚医药网、贝登医疗、药兜网、药帮忙、商康医药网、金利达药品交易网、一块医药等;(2)B2C:京东健康、阿里健康、1药网、360好药、好药师、药房网、康爱多、健客、泉源堂、国药在线、健民医药等;(3)O2O:叮当快药、上药云健康等。随着《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相关要求,提升了相关企业合规成本,加速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程亮律师也认为,虽然《办法》相关具体要求和规定,在短时间内可能会给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以及平台方带来运营成本上的增加,但规范合规的药品电商市场环境,势必会吸引更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加入到网络零售中来,发挥他们在线下销售中已经具备的人员、技术上的优势,在网络药品销售这一赛道上以更加优质的姿态发展。
陈建群表示,《办法》相较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对于处罚力度也有所提升,这对肃清行业乱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第三方平台公司来说需要持续完善监管机制、投入质量监管团队及专业药剂师团队,加强药品物流等信息追溯管理,最终消费者的安全及权益也将得到保障。
观点三:网售处方药有条件放开 医药电商迎风口
陈礼腾认为,此前由于监管的空缺,网售处方药存在的处方真实性确认难度大,线上医保支付未开通、用药安全难保障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导致网售处方药迟迟难开放。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办法》对于整个医药电商赛道的合规经验提出更高的要求,从长期来看利好整个行业的发展。四年多的酝酿,也使得原本网售被禁止的处方药有条件的被放开。但《办法》多处对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在资质、管理、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整体上看,意见的落地,意味着网络售药要进入新的节点。对于医药电商整个赛道来说,这也是一个风口。
《办法》对医药电商企业的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准入资质、处方及处方药管理、平台责任都提出了更高合规要求,李旻律师建议,相关企业应当在《办法》正式生效之前及时完成资质申请、制度建立工作,以便继续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陈建群认为,整体上看,医疗大健康行业将逐步回归“医疗”的本质,对于百姓获得安全、便捷、有质量的医疗健康服务无疑都是利好消息,企业更应该着眼于医院、医护工作者及患者的实际痛点,完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体系,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的加持,让老百姓享受到线上线下一体化、连续的全周期医疗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