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多地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处罚整顿层出不穷(详见网经社专题网约车聚合平台成“法外之地”? 多地加速整顿不合规网约车:https://www.100ec.cn/zt/wyccbfzd/ )。自今年4月以来,因未经审查非法派单,入驻高德打车的网约车服务商已经数次出现集体被罚的情况,多地也针对聚合平台的合规问题进行整顿。
对于入驻网约车服务商的合规性问题,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根据守门人原则,网约车聚合平台至少应当对网约车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基本资质和能力必须予以审查,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经营者接入信息、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情况等。
此外,李旻律师认为,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当对网约车平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资质部分抽查并保留复印件或扫描件,确认网约车平台具备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基本能力与资质。
李旻律师认为,聚合平台的责任应当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承担方式,即“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李旻律师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