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媒体评论>网经社李旻:聚合平台应当对网约车平台资质和能力予以审查
网经社李旻:聚合平台应当对网约车平台资质和能力予以审查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08:54:10

(网经社讯)近日,多地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处罚整顿层出不穷(详见网经社专题网约车聚合平台成“法外之地”? 多地加速整顿不合规网约车:https://www.100ec.cn/zt/wyccbfzd/ )。自今年4月以来,因未经审查非法派单,入驻高德打车的网约车服务商已经数次出现集体被罚的情况,多地也针对聚合平台的合规问题进行整顿。

对于入驻网约车服务商的合规性问题,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根据守门人原则,网约车聚合平台至少应当对网约车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基本资质和能力必须予以审查,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经营者接入信息、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情况等。

此外,李旻律师认为,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当对网约车平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资质部分抽查并保留复印件或扫描件,确认网约车平台具备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基本能力与资质。

李旻律师认为,聚合平台的责任应当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承担方式,即“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李旻律师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高德李旻原创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