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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曹磊:双11商品预售 电商并非为“始作俑者”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0:31:30

(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今晚报》采访时认为:

1.电商越来越多地采用预售的方式出于这几点原因:第一,新品上市前,电商能够通过预售提前获得大部分销量,并且可以根据预订的销量数据来更好地安排产能,避免存货积压,让商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第二,消费者需要付定金,一旦支付了就不能退,那么就肯定要购买。第三,对于商家来讲不仅能通过定金锁定销量,更能提前回笼部分资金。

2.商品预售其实电商并非是“始作俑者”。在商品房销售里面最普遍和流行的是,付了定金后没多久再签合同,汽车厂商也有采用预售的,所以电商应该说是仿效者。从某种角度来讲,尽管用户的体验上会受一些损伤,但是对商家来讲,资金活了,销量有了,压力减少了,退钱退货的也少了。总的来看,预售模式从某种角度来讲,是建立在牺牲用户体验的基础上,换来了商家的既得利益。

3.不管是预售还是现货销售,都适用于平台整体的交易规则,那么也同样适用于消保法、合同法和一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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