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这是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第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子,而阿里巴巴也成为了第一家因垄断被罚百亿的互联网公司。该笔罚单则更是中国反垄断执法史上最大一笔罚单,超过了之前2015年高通被罚60.88亿元。
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刘兴亮表示:
(网经社注:图为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刘兴亮)
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这个“天文数字”,瞬间刷屏了,创纪录的一个数字。多年后,也会被反复谈起的一张罚单。这意味着,我国互联网野蛮生长的时代结束了,这无疑是一个“分水岭”,也可以写入中国互联网历史和反垄断历史。
罚单虽重,但对于阿里来说,靴子终于落地了,正所谓“利空出尽是利好利好”,芒格也在这个时候重仓阿里,值得关注。
互联网一直在倒逼各行各业,现在轮到互联网被倒逼了。这个事件,将倒逼阿里,倒逼整个互联网,合规化经营,敬畏法律、尊重市场、尊重友商,尊重合作伙伴……从这个角度看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