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2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通知》称,自3月18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跨境电商是目前整个时代最大的热点,疫情更是让跨境电商成为时代的最大的趋势,但是我们谈到跨境电商更多是跨境出口,其实随着这RCEP的政策红利释放,2021跨境电商进口会引来更大的历史市场机遇。跨境电商要优质发展,政策的引导和政府的监管势在必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始于2018年11月。这次进一步扩大城市试点本质上让跨境电商进口更有序的发展。
朱秋城认为,以前跨境电商进口售后难、纠纷处理负责、落实难,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顺利推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