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打假还是打钱?“打假”已从早期的消费者维权,异化为以牟利为核心、高度组织化的职业索赔行为。“职业打假”这门生意,早就不讲什么正义了:3000元买套课程,从选品、取证到敲诈,全流程流水线作业,一条灰色产业链藏在水面之下。(详见#网经社 专题:http://www.100ec.cn/zt/zydjr/)

如何区分合法的“索赔权利”与涉嫌违法的“敲诈勒索”?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这样说到,“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二者的核心标准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是否使用了‘威胁、要挟或恐吓’等手段。”关键区别在于,合法索赔是行使法定权利,而敲诈勒索是以维权为幌子,实施法律禁止的胁迫行为,旨在获取非法利益。商家遇到此类情况,应注意固定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对于涉嫌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董毅智介绍,职业打假人若以牟利为核心,通过滥用投诉举报程序、制造舆论压力等方式,干扰商家正常经营、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其行为已偏离法律保护的维权轨道,构成对行政与司法资源的滥用。当前司法与监管趋势是严格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保护合法消费监督,同时严厉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与资源滥用行为。

专家介绍:董毅智,法律从业20年,拥有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期货、基金从业资格。团队专注于金融诉讼、合规监管、刑民交叉及互联网领域,聚焦A股、港股、美股,致力于全球风险配置与投资者保护。多年来处理案件超3万件,挽损超10亿元,互联网十大公益律师。担任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浦东金融学会理事,为财新、华尔街日报撰稿,合著《互联网+产业风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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