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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报告】“微店”2025电诉宝用户投诉数据出炉:获19次“不予评级”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38:12

(网经社讯)3月24日,网经社通过对“微店”(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数据分析,公布了“微店”2025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详情见网经社专题:http://www.100ec.cn/zt/wdz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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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 微店”隶属于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注册于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为王珂。 其自称是手机开店商业模式的开创者,行业内的遥遥领先者,同时也是去中心化网络的积极探索者。

一、“微店”用户投诉数据出炉:获19次“不予评

在“2025年数字零售投诉榜”中,上榜平台有86家

投诉量TOP10依次为:拼多多、抖音电商、淘宝、京东、快手、闲鱼、微信、天猫、小红书、转转;

排在第11-20名的是:微店、唯品会、途虎养车、阿里巴巴、微信视频号、苏宁易购、得物、微拍堂、微信小程序购物平台、千牛;

排在第21-30名的是:有赞、万表网、拍机堂、红布林、瓜子二手车、爱回收、交易猫、小鹅通、快团团、盒马;

排在31名之后的是:95分球鞋交易平台、哔哩购、孔夫子旧书网、多多买菜、蘑菇街、网易、二三良作、苹果、一直娱、找靓机、淘特、蜂享家、美团优选、千岛、网易严选、朴朴超市、店宝宝、小米商城、小芒、荣耀商城、卷皮、好分期、中国移动移动商城、华为商城、爱库存、花礼网、微盟、美的、孩子王、蝉妈妈、苹果贸易、返利网、人人租、天天拍车、欢太商城、nice、大槐树、孔夫子旧书网(理想国旧书坊)、屈臣氏、OPPO、百果园、必要、丝芙兰、1号店、全球购骑士卡、酒云网、古泉园地、万物心选、小象优品、印鸽、天猫泡泡玛特旗舰店、租号玩、好省、WIS官方微信商城、易店无忧、vivo官方售后。其中,“微店”排名第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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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DATA.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微店”共获得19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价”

二、“微店”2025年度电诉宝投诉数据

2.1 消费问题分布

2025年“微店”涉嫌存在退款问题、冻结商家资金、网络欺诈、任意罚款、随意封店、任意仅退款、退换货难、霸王条款、售后服务、商品质量、网络售假、扣押保证金、订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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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投诉地区分布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2025年投诉“微店”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广东省(16.901%)、北京市9.859%)、江西省8.451%)其于分别为: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湖南省、贵州省、陕西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北省、福建省、辽宁省、四川省、天津市、山西省、重庆市、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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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投诉性别分布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微店”男性用户投诉比例为66.197%,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3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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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投诉金额占比

用户投诉“微店”的消费金额主要在0-5万、1000-5000元、100-500元、10000元以上、5000-10000元、500-1000元、0-100元、20-50万、未选择金额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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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披露

【案例一】“微店”被指“代购手续费”骗局 商家收款后失联

6月28日,辽宁省的张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微店平台企业店铺“大众潮流”下单购买两副墨镜(总价300元),次日卖家要求其额外支付85元代购手续费至个人支付宝账户,并承诺15天内发货,否则全额退款。

消费者因平台缺乏风险提示且客服无人回应,最终转账。然而,商家迟迟未发货,收款支付宝账户已注销,微店方面亦未予处理。消费者质疑商家涉嫌欺诈,并批评平台对企业店铺审核不严、客服形同虚设,导致消费者维权无门。现要求平台合理赔偿解释并整改。

【案例二】消费者投诉“微店”拖延退款 商家失联平台处理不力

7月13日,江苏省的高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微店平台于2025年2月18日及5月15日购买的三笔订单(金额分别为1390元、498元及3980元,总计5868元)申请退款后遭遇拖延。平台虽承认其中两笔可退,但要求“等待商家补充资金”,至今未到账;另一笔订单客服反复推诿称“再等两天”,实际已拖延一个多月。

消费者称商家目前失联,质疑其存在诱导消费行为,而平台客服长期未有效解决。多次致电投诉无果后,消费者要求平台立即退还全款,并批评其售后机制形同虚设。

【案例三】用户投诉“微店”交易未发货拒退款 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月30日,湖北省的王女士通过电诉宝反映称,其于当晚21时在微店平台购买同人谷商品后,卖家因商品质量问题遭受买家质疑,虽提交自证材料但未获得信任,且始终未发货并拒绝退款。王女士指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的规定,即经营者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而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存在问题时有权要求赔偿。

王女士要求微店平台介入处理并退还货款。对于此次投诉,截至发稿时,微店平台暂未给出明确回应。

【案例四】“微店”被指205元买保温杯实为三无塑料杯 商家诱导确认收货 平台拖延不处理

12月12日,贵州省的古女士通过电诉宝反映,其于12月7日在微店APP购买了一款“行星文化周边四代保温杯”,售价350元(折后205.8元)。收到货后,发现商品是一个“三无产品”的塑料杯子,与宣传严重不符。古女士联系商家,对方称还有另一个单号(暗示还有真货),但多次诱导其“先确认收货”才能看到单号。古女士拒绝后申请退款,商家直接拒绝。古女士发起投诉后,商家又诱导其“取消投诉才能退款”。微店平台一直拖延不予受理。古女士尝试报警,警方不受理;拨打12315,被告知需要商家营业执照信息。目前,古女士既无法退款,也拿不到商家信息,维权陷入僵局。

案例五】“微店”被指购买游戏硬盘实为盗版 BUG闪退内容缺失 平台判商家无责

12月17日,福建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反映,其11月7日在微店平台购买了一块“游戏硬盘”(内置游戏)。收到货后,在实际游玩过程中发现硬盘内游戏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表现为游戏BUG多、频繁闪退、后期甚至无法正常进入。同时,李先生还发现游戏内容与卖家宣传严重不符,存在缺失。李先生认为,卖家销售盗版游戏(国家明令禁止),并进行了虚假宣传。

李先生多次向微店平台发起售后申请,并提交了详细的游戏故障截图、视频等证据,但平台最终判定商家无责。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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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深耕电商与互联网近20年,依托旗下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及开放型电商智库平台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SC.100EC.CN),通过立法参谋、监管课题、监管培训、监管会议、监管调研、专项报告六大方式,在推动消费维权、参与行业立法、促进平台合规等方面成果显著,持续获得有关部委的认可(详见:https://www.100ec.cn/zt/scjghb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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