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当地时间 7 月 2 日,设于卢森堡的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谷歌及其母公司 Alphabet 针对安卓反垄断处罚的全部上诉,维持 41 亿欧元(约合 47 亿美元)的罚款决定。这场历时八年的反垄断诉讼最终以谷歌败诉告终。
本案源于 2018 年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处罚。当时欧盟监管机构认定,谷歌滥用安卓操作系统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与手机厂商、移动运营商签订限制性协议,强制设备预装谷歌搜索、Chrome 浏览器及谷歌应用商店,同时禁止厂商搭载竞争性安卓衍生系统,以此巩固自身在通用搜索市场的垄断优势,损害市场竞争与消费者选择权。欧盟委员会最初开出 43.4 亿欧元罚单,创下当时欧盟反垄断处罚金额纪录。
谷歌不服该处罚,随后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9 月,欧盟普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大体维持欧盟委员会对谷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认定,仅在部分收入分成协议的定性上与监管机构存在分歧,据此将罚款金额下调至 41.25 亿欧元。谷歌仍不认可该结果,继续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试图推翻处罚决定。
欧盟最高法院在本次判决中明确,驳回谷歌与 Alphabet 的全部上诉请求,确认谷歌依托安卓操作系统滥用搜索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合法有效。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具备法律约束力,标志着这一标志性反垄断案件正式落定。
据公开信息统计,过去十余年间,谷歌因搜索比价、安卓系统、广告技术等不同领域的反垄断违规行为,已在欧盟累计被罚近 110 亿欧元。截至目前,欧盟针对谷歌搜索服务偏袒自营产品、应用商店运营规则等方面的反垄断调查仍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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