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12日,网经社通过对“淘宝”(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2025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淘宝”2025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www.100ec.cn/zt/tbts/ )

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淘宝”隶属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注册于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为蒋芳。其是阿里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之一。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产品,多媒体产品: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及维护: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并提供计其机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经济信息咨询(含商品中介)。
一、“淘宝”用户投诉数据出炉:获20次“不予评级”
在“2025年综合电商投诉榜”中,上榜平台有28家:
投诉量TOP10依次为:拼多多、抖音电商、淘宝、京东、快手、天猫、小红书、唯品会、阿里巴巴、微信视频号;
排在第11-20名的是:苏宁易购、得物、微信小程序购物平台、交易猫、哔哩购、蘑菇街、二三良作、网易、淘特、小芒;
排在第21-28名的是:卷皮、中国移动移动商城、返利网、大槐树、必要、小象优品、1号店、人人租。其中,“淘宝”排名第3位。

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DATA.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淘宝”共获得20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

二、“淘宝”2025年度电诉宝投诉数据
2.1 消费问题分布
2025年“淘宝”涉嫌存在任意仅退款、退款问题、过度维护消费者、商品质量、任意罚款、网络售假、网络欺诈、售后服务、扣押保证金、货不对板、霸王条款、发货问题、恶意罚款、虚假促销、退换货难、随意封店、订单问题、冻结商家资金、客服问题、物流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强制运费险、信息泄露、发票问题、送餐超时等问题。

2.2 投诉地区分布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2025年投诉“淘宝”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广东省(24.957%)、浙江省(10.168%)、江苏省(7.279%),其于分别为:山东省、河南省、福建省、河北省、四川省、安徽省、北京市、湖北省、上海市、江西省、辽宁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山西省、云南省、吉林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贵州省、海南省、青海省。

2.3 投诉性别分布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淘宝”男性用户投诉比例为75.217%,女性用户投诉比例为24.783%。

2.4 投诉金额占比
用户投诉“淘宝”的消费金额主要在0-5万、100-500元、0-100元、1000-5000元、5000-10000元、500-1000元、10000元以上、5-10万、10-20万、100玩以上、20-50万、50-100万区间。

三、典型案例披露
【案例一】“淘宝”被指商品货不对板 商家展示商品图片差异较大
9月15日,江苏省的叶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她于9月8日在淘宝平台的时小辣旗舰店购买了芒果干。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存在货不对板、品质较差、重量不足等问题,与商家展示的商品图片差异较大。由于该商品是买给其母亲食用的,而老年人不熟悉退货操作,因此叶女士向商家提出退还30元款项的要求,但商家坚决拒绝。
随后,商家以补贴形式向其支付了15元,并以此为由导致订单失去退款入口,同时拒绝继续退款。叶女士平时很少发表评论,只在商品质量极好或极差时才会评价。其表示,此次购物经历是其网购以来最糟糕的一次,也是首次发起投诉。由于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且拒绝退款,叶女士决定维权,以避免更多消费者受到类似欺骗。
【案例二】用户投诉“淘宝”所购苹果手机存质量缺陷 售后推诿且平台无故关闭退款申请
12月26日,浙江省的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她于2025年在淘宝天猫平台的“App Store”店铺购买了一部iPhone 17 Pro Max手机。使用不到半个月,手机便出现死机、黑屏且完全无反应的故障。她立即联系店铺客服,对方要求其将手机寄回检测。刘女士强调,寄出时手机外观完好、功能正常。在商家签收后的第二天中午客服还告知她手机“外观完好、配件齐全”,但到了下午两点多,却突然来电称手机已“开裂”。刘女士要求商家提供手机开裂的举证视频以及完整的开箱验机视频,以核实责任,但商家均拒绝提供,对于手机本身死机的核心质量问题,也一直逃避处理。
沟通无果后,刘女士向淘宝天猫平台发起了售后退款申请,但平台方面一位所谓的“高级处理专员”在从未与她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连续三次直接关闭了她的退款申请通道。期间她多次联系平台,追问手机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平台始终未给予有效回复,其表现与商家态度如出一辙。
刘女士认为,平台与商家在此事上形成了事实上的联合,共同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她要求平台与商家正视手机存在的质量缺陷,依法履行售后责任,为其办理退货退款。
【案例三】商家投诉淘宝支持无理“仅退款” 致货品与货款双重损失
12月28日,江西省的商家杨先生向“电诉宝”投诉淘宝平台,称其在处理售后纠纷时,不顾事实与协商过程,直接支持消费者不合理的“仅退款”申请,致其遭受货、款两失。杨先生陈述,一消费者于2025年12月16日购买6个枕头后,多次申请仅退款被拒。平台首次介入后裁定为“退货退款”,消费者随后撤销申请。然而,同年12月28日该消费者再次申请仅退款,平台未经核实便直接通过。杨先生认为此举程序失当,涉嫌纵容恶意售后,要求平台纠正裁决或赔偿损失。
【案例四】商家投诉淘宝支持无理“仅退款” 致货品与货款双重损失
12月28日,江西省的商家杨先生向“电诉宝”投诉淘宝平台,称其在处理售后纠纷时,不顾事实与协商过程,直接支持消费者不合理的“仅退款”申请,致其遭受货、款两失。杨先生陈述,一消费者于2025年12月16日购买6个枕头后,多次申请仅退款被拒。平台首次介入后裁定为“退货退款”,消费者随后撤销申请。然而,同年12月28日该消费者再次申请仅退款,平台未经核实便直接通过。杨先生认为此举程序失当,涉嫌纵容恶意售后,要求平台纠正裁决或赔偿损失。
【案例五】用户投诉“淘宝”百亿补贴价格骤降不退差价 涉强制消费与不公平交易
12月29日,广东省的邝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淘宝平台“百亿补贴”活动存在价格骤降却不退差价的问题。她于12月5日以2199元购买手机,12月7日晚收货后发现价格降至1961.1元,遂申请退还237.9元差价,但平台以“无买贵服务”为由拒绝,并以“拆包不退”规定阻止其退货。邝女士认为平台“拆包不退”的规定涉嫌强制消费,且促销活动未提前警示价格波动风险,属不公平交易。她多次与客服沟通无果,现要求淘宝退还差价。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

网经社深耕电商与互联网近20年,依托旗下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及开放型电商智库平台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SC.100EC.CN),通过立法参谋、监管课题、监管培训、监管会议、监管调研、专项报告六大方式,在推动消费维权、参与行业立法、促进平台合规等方面成果显著,持续获得有关部委的认可(详见:https://www.100ec.cn/zt/scjghb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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