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5日,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编制的《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2021)》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测算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数字经济持续稳步提升,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为130.9,环比增长2.4%,同比增长15.3%。
报告结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特色,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三个方面为分析视角,基于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商务部、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等权威数据,通过逐级加权方法计算和评价2021年我国整体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报告显示,从整体来看,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显著增长,数字产业拉动作用明显,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领域作用有限,当前,产业数字化仍然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其中,一级指标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指数分别为55.8、62.6和12.5,分别同比增长28.3%、3.8%和23.8%。2021年,5G和千兆宽带建设呈现爆发式增长,5G基站数和千兆宽带用户数分别同比增长98.5%、440%,对整体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拉动提升作用明显。
报告分析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发现,截至2021年12月,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分别为167.8、115.3、102.5和103.0,数字经济发展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75%为东部地区省市,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
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排名前五的省市是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指数分别为201.9、200.5、199.5、189.9、185.0。重庆和四川是仅有的两个排名跻身前十的中西部地区省市,指数分别为160.9和133.6,在中西部地区发挥数字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安徽、陕西、山西、辽宁、湖南、江西等中西部和东北部地区省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排名跻身前二十,指数差值在10分之内,亟待找到发力点,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突破。四川、海南深入探索独具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