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快评供记者参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表示:
1、放弃独家版权的话,我觉得对腾讯的影响是很深刻的,因为实际上这种垄断的独家版权的地位,对整个这个腾讯的音乐来说,是核心竞争力。腾讯也一直以来通过这个版权的保护来构建它的护城河。
2、独家版权的问题,我觉得在这个行业来说,本身确实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模式。它本身实际上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确实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同时,也不利于行业的很多的创新和发展,而且到现在这个时间节点,从整个行业发展来看,个人认为他的不利因素可能要大一些。
3、整个市场的格局将重新颠覆,因为之前网易云也把音乐行业的其他公司充分竞争,然后这个腾讯,属于说一家独大,那么这个格局肯定会打破掉,以后更加小众的,更加符合用户需求的一些产品,包括相关的公司的版权的分享,可能会迎接一个完全不同的时代。
4、此外,如果强制要求著作权人将独家许可模式改为普通许可模式,由于没有排他性,著作权人的收益将显著减少,平台也没有动力去积极维权以及研发新技术和新模式,导致市场竞争乏力,产品和服务重复单一,最终受损的还是创作者与消费者。
5、和此前几轮公布的应报未报经营集中相关处罚案例相比,此次针对腾讯音乐的处罚,除罚款之外,还首次对历史的应报未报追溯案例附加了限制性条件,“罚款”+“行为调整”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