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25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刘先生对“莎莎网”的投诉称未发货情况下拒绝取消订单。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刘先生于莎莎网购物,订单号:#161122184211926。
本人于11月22日在莎莎网购买海蓝之谜眼霜,价值1199元人民币并已付款。后本人于专柜试用发现存在过敏现象,同时莎莎网并未发货,于是联系客服要求取消订单。莎莎网客服表示不能取消,后要求联系仓库,至今未有答复,并随后发货。
莎莎网客服表示如果本人拒收需要付15%服务费,如果本人退货需自行承担寄往香港费用。在货物未发的情况下,客户必须收货否则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在可以联系仓库的情况先,却对客户说明无法退货,是否构成欺瞒行为。
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莎莎网处理,截止发稿前,我们仍未接到该网站发来的反馈,对于此事,本平台将继续关注。
【双12网购维权案例征集】
消费者在“双12”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2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也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