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30日消息,《上海市出租汽车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近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依法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安全应用,由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提供指导与配套服务,在地方立法层面为 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体系打通制度通道。本次征求意见周期为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7 日,社会各界可通过来信、邮件、传真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据了解,本次条例修订是上海出租汽车行业基础性法规的一次重要更新,将巡游出租、网约车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同时把自动驾驶出租这一新业态纳入规制范围。草案提出,上海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持续提升出租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水平;鼓励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创新落地,同步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据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获悉,长期以来,上海是国内 Robotaxi 示范运营的核心先行城市,此前依托 “模速智行” 行动计划持续扩大智能出租开放路段、拓展载客示范场景,多家自动驾驶企业已经在上海开展 Robotaxi 载人试运营,但该业态此前主要依托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专项规则管理,尚未正式纳入出租汽车经营法规体系。本次草案新增条款,意味着 Robotaxi 未来有望和传统出租车、网约车一样,建立标准化的营运准入、安全监管、乘客权益保障规则,从 “示范测试” 走向常态化商业运营。
除自动驾驶相关内容外,草案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作出约束,明确禁止平台利用大数据实施差别定价,要求平台公示佣金比例、经营规则,严禁收取不合理佣金,规范平台与司机、乘客之间的权责关系。同时草案围绕运力调控、服务质量评价、从业人员管理、安全应急机制等完善整套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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