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来函咨询:海关律师邵丹,您好!我有一个朋友是做二手车生意的,他发现把中国的二手车卖到非洲去能赚更多钱。但是我朋友没有出口二手车的资质,于是他就找到一家货代公司,让货代公司把我朋友的几辆二手车藏在其他货物里出口。最近,我朋友和货代公司的人都被海关抓了,说是涉嫌走私。现在人关在看守所里,听说还要判刑坐牢,请问这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就涉嫌走私了呢?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customs lawyer):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国家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通过审核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在依法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手续后,可申领出口许可证。 根据上述规定,二手车系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你朋友将二手车夹藏出口是逃避国家许可证管理的走私行为,他涉嫌的罪名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 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秉承“专业、敬业”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二审改判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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