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上旬,前员工举报小红书一事冲上热搜。此前,小红书准备于6月底在香港提交IPO申请的市场消息传开。6月28日晚,原小红书华南本地直客销售部负责人陈浩向港交所、香港证监会提交了“小红书主体上市合规投诉”,称小红书指控公司涉嫌“恶意裁员规避期权兑付”及“境内外主体信息披露不一致”。 一封举报信,让一家3500亿估值的互联网巨头站在了监管风暴的中心。(详见#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xhsipo/)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治律所任鸿雁律师表示:
从法律专业角度看,陈浩举报信中关于VIE架构“信息披露矛盾”的指控,确实触及了港股上市审核的核心敏感点,但其法律定性需要分层分析。
以VIE架构在港股上市中并不罕见,红筹企业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是通行做法。但本次小红书事件的关键点在于同一主体在不同法律场景下对“控制关系”的表述是否能够自圆其说。公开报道显示,小红书在劳动争议中曾主张境内运营主体与境外期权平台“不存在任何控制关联”,以此抗辩员工的期权追索权;而港股上市则需要披露境外主体通过协议控制境内实体、实现合并报表的架构。
虽然从法律概念上,“独立法人”与”协议控制”并非天然矛盾,可以理解为两个不同层面的表述。但在IPO审核语境下,“前后自洽”比“不违法”更重要。港交所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审查极为严格,保荐机构和境外律师必须就这一口径差异出具专项合规说明。如果无法给出令监管满意的解释,将直接触发多轮问询,拉长审核周期,甚至影响上市窗口。
我的判断是:该指控不一定直接构成上市的法律障碍,但极大概率会成为审核中的重大问询事项,从而增加上市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导致递表后无法在限期内完成聆讯而失效。
这起纠纷的根源,确实折射出中国互联网企业在高速扩张期普遍存在的治理盲区。根据我多年从事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业务的经验,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普遍存在期权激励与劳动合规的脱节的现象。互联网公司普遍将期权作为薪酬总包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人才,但在内部管理和争议处理中,又往往将其切割为境外主体的独立事务,将激励工具异化为成本控制手段。甚至一些互联网企业的股权激励协议都不允许员工留存。
据陈浩称,近50名离职员工反映在行权关键节点被无理由辞退。这一点若属实,也暴露出公司裁员程序的随意性。 在期权归属前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承担更高的举证责任,证明该决定与期权成本无关。
近年来,国际机构投资者在尽调中越来越关注企业的劳工合规、员工权益保障和雇主品牌。这起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行权节点集中裁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出具负面离职证明限制再就业等都属于明确的ESG负面瑕疵。
国际投资者评估中国科技公司时,过去更侧重政策风险和商业模式,未来则会更关注劳工权益合规。如果一家公司如果连核心员工的期权契约都无法信守,其治理质量的信任溢价就会大打折扣。

专家介绍:任鸿雁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大连仲裁委仲裁员,北海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专注于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投融资、重大商事争议解决。多次接受《中国工商报》、《中国商报》、《北京商报》、《每日经济观察》、《人民日报海外版》、《财经》、东方卫视、腾讯网等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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