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28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下文简称《目录》)。根据最新出台的《目录》,在限制出口部分计算机服务业类的信息处理技术项下,新增的第18条关于“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术”,以及第21条关于“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等控制要点,也被业界认为是针对此次TikTok出售案而推出的条款。
那么,《目录》的调整有何意义?对字节跳动公司可能出售TikTok美国业务有何影响?对其他中国科技企业出海发展有何启示?对此,长期关注电商行业发展的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给予解读。
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观点:
1、字节跳动公司出售TikTok美国业务这一行为已经上升到中美两国之间的博弈,已经不是由字节跳动单方决定,同样也包括美国方面的微软、甲骨文等。资本没有国界,但企业以及企业家是有国界的。那么,这就要求相关企业尽早“站队”,选着自身的价值排序。同时,在技术层面上,这确实可能导致字节跳动整个交易延后甚至取消,但不管走到哪一步,都需要中美政府双方之间进行深度沟通解决,而不仅仅是企业之间简单的并购行为。
2、董毅智进一步表示,此次我国政府通过调整《目录》应对的行为实际上与国际接轨,也是法制化的又一步推进。毕竟对国内技术和资本的监管也是需要从立法层面不断的完善,在执法“艺术”上更是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