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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李旻:京东商家有权自行选择与哪一家快递公司进行合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0:30:17

(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在接受《新浪科技》记者采访时表示,

1、电商物流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合作,一是商家与快递公司的合作,二是是平台与快递公司的合作,但平台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合作不应成为限制商户与快递公司合作的理 由。根据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出台的《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限制数据互联共享,阻碍电子商务 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而京东平台入驻的商家享有自由经营权,有权自行选择与哪一家快递公司进行合作。

2、本次京东停用申通快递侵犯了商家对于物流公司的选择权,也会影响到部分商家与申通快递原有的合作。无论是之前的服务质量差,还是此次的合同到期,以此作为解约理由对商家的影响都是一样的,都限制了商家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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