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近期电诉宝也收到不少海豚家投诉,主要涉及退款金额不符等。对于海豚家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经营者(平台)在网站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消费者选择商品、提交订单或支付价款,合同即成立。而在当下疫情严峻的情况下,网络购物被取消的订单多为防控疫情的产品,如口罩、防护用品等。于此同时,物流快递企业首选配送防疫物资,对于日常配送工作也因交通管制、配送安全等因素无法正常运营。在此背景下,在相关案例中,海豚家确实因物流原因单方面取消用户订单或以物资先行供应疫情区,可以属于基于“不可抗力”而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消费者不可据此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但退款金额与付款金额应相同,不可损害消费者权益。
2、针对部分消费者投诉的情形,蒙慧欣分析认为因素可能有多个方面,一是在口罩等防疫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可能优先支援疫情区;二是受物流配送影响等,但是否是用户所质疑中的虚假上架而博取流量这一情况有待商榷,但针对不少消费者反映海豚家在上架口罩的同时其APP下载量上涨的质疑,这需要海豚家作出解释并说明。
3、其次,如若海豚家在自身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利用消费者购买防疫商品的急切心理“诱导”消费者消费的,这是不可取的也是违背行业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