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3月9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微店”的投诉,称乱扣违约金。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案例一:乱扣违约金
马先生是微店的商户,2017年3月9日完成了一笔订单。订单号:775085545211606。
3月9日买家确认收货后,微店在该笔交易中扣了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理由是虚假交易。于是我向买家要来了收货的实物图片和发货的运单照片,并附上买家两次咨询的聊天记录截图,完全符合微店有关“申诉”的要求,但是三次申诉都被微店以各种无理的理由拒绝返还违约金。新开的店铺,一共才成交了三次,其中一次就被这样冠以莫须有的帽子。
案例二:无故扣取违约金
黄女士是微店的一名商户,订单号:775085593925314。
开了好久的店铺,从未违规,今日却被微店以虚假交易为名扣取费用,本人提交了一切微店申诉所要求的证据,但是微店依然不给退换所扣费用,证据充足也不受理。
案例三:无故扣取刷卡消费金额1%
杨先生于3月4通过微店刷卡交易,微店订单号:775078538809493,775078534779029,775078508294293。
3月4日晚当天在某商家实体店内购物,因商家无POS机不能刷卡,所以就通过微店刷卡进行交易,而本人绑定的信用卡为招商银行信用卡,单笔交易上限为5000元,当时商家设置微店经营项目里只有2000的商品买5件最适合交易金额(当时已经晚上9点多,因不想麻烦就没要商家重新设置价值5000的交易项目)所以分3次、2次4000和1次2000通过微店共刷卡支付10000元,而第二天商家因此被扣手续费100元。
本人再次去该商家店内购物,被告知扣款一事,商家要求我支付手续费,无比郁闷!既然微店提供这一服务,又说明不收取手续费,为何毫无理由就扣取交易金额1%作为手续费?之前还有一次也是被扣取手续费,而商家未要求我做出赔偿,所以本人没想过要投诉!之前那次的交易单号为774767442227349上传附件只能上传一张截图,还有其他截图在本人手机内。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