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2月24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阿里巴巴官方海外旗舰店”的投诉,称“阿里巴巴”拒绝退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陈女士于2017年2月14日通过阿里巴巴平台在深圳龙岗区加尔洲服装厂买了4件衣服。订单号: 3124159519313079。
该笔订单中货款为228元,运费13元,2月18日收到货,发现少了一件47元的裤子,向阿里巴巴巴反馈后,将该笔货款退还给我了。另外三件质量非常差想退货,可厂家和阿里巴巴以该店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阿里巴巴也强制把剩下的181元货款划走。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http://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