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2月24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当当”的投诉,称“当当”客服没有按照规定修改差价。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刘女士在2017年2月13日在当当网购买了5本书,订单号是34731421589。但是我在2月20日还没收到货,我在20日,21日致电当当,当当网客服在21日18点57分来电回复说物流公司丢了我的货,让我重新拍,他们帮我改差价,由于我13日拍的货物总价是60.5元,如果重拍就要70.5元。我按他们说的重新拍,订单号是34762673299。他们又说差价改不了,说给回我10块礼券。我不同意,后来我在21日,22日,23日多次打电话他们叫他们退回我支付宝,他们答应了,但总是不退回来,我又致电他们,他们又说不能退回去我的支付宝。目前商家已回复称订单未办理退换货可以申请10元余额,客户基本满意。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