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21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多名用户对“天猫ONLY”的投诉,称收到破损商品,要求换货遭拒。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杨女士2016年11月11日于天猫ONLY购买皮手套一副,订单号为:2310505167241148 。所购产品有瑕疵,收到货后联系卖家换货,商家要求必须同意他们的换货协议,才给办理换货手续。
条款明显属于不合理霸王条款:1、要寄回的物品必须保证二次消费。2、条款中要求一旦收到退回商品,无库存就不给换货,要按退货处理。杨女士表示是商家产品有质量问题造成的换货,商家却不给保留质量完好的商品,用这样的霸王条款,推卸商家应承担的责任。
【双11网购维权案例征集】
消费者在“双11”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1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