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18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其用低价商品替代高价商品。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刘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付款购买了商品,订单号为2543354510710886。11月9日商家显示发货,但查不到任何物流信息,也没有显示物流号,多次联系卖家不给予回复。
2016年11月18日联系淘宝客服,客服不给予任何解决,给出的答案就是可以申请退款,还想要货就继续需等。2016年11月18日与淘宝客服沟通此事,刘先生提出对方没有发货,查不到任何物流信息,淘宝客服反驳,向刘先生提供一个物流号,经刘先生再次查询还是查不到物流信息。
2016年11月18日与淘宝客服沟通,服务态度恶略,中途提出需要高级客服为刘先生解决,然后立刻断线,再次沟通的客服竟然是新员工,刘先生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愚弄和欺骗。
【双11网购维权案例征集】
消费者在“双11”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1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