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19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天猫GAP官方旗舰店的投诉称发错货却要求买家退单。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向本平台发来的求助信息:
李小姐称双11在天猫“GAP官方旗舰店”特价购买的商品,订单号为2729916441167317。
店家发货错误,把别人的订单发给我,我要求退回,店家按原订单补发货物,店家不同意,要求我办理退款。
如果想要原商品,有货重新购买。我不同意店家的要求,店家发错货物已经给我造成了麻烦,而且重新购买不能按照双11的价格购买,且我要的花色和号码已经没货了。
店家的错误不应该由我承担,店家应该对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并解决问题,而不是用霸王条款来要求消费者。
【双11网购维权案例征集】
消费者在“双11”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1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若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