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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诉“天猫超市”宣传内容中赠品不发货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16:44:08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10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贺小姐对“天猫超市”的投诉称宣传赠品不发货,涉嫌欺诈。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贺小姐于11月8日在天猫超市购买商品共计135元,订单号为:2713189807256608。

   我本人于2016-11-08日在天猫超市购买了奥妙洗衣粉和维达纸巾等共计135元。其中,奥妙做活动,满88赠88元赠品。当加入购物车满88元后自动弹出此活动,界面显示赠品7件,便下单了。实际到货后未收到赠品。天猫超市涉嫌虚假促销,欺骗消费者。

  本人当时即联系天猫旺旺,无人理会。当键入“骗子”时,客服跳出来询问情况,但答复赠品为送完即止。我告知且需要本人提供证据,即当时的交易界面。淘宝/天猫(除天猫超市)的都有交易快照,唯独天猫超市没有交易快照,本人无法提供。

  客服说可以按照不满意退货,但邮费我承担。本人请求,1、天猫超市兑现承诺,补发相应的赠品。2、天猫超市对其商品提供交易快照,不要刻意为难消费,为自己的欺诈行为做铺垫。3、对于这种蛮横的为难消费者行为进行道歉(途径另议)。

  【双11网购维权案例征集】

  消费者在“双11”网购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双11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针对未加入“绿色通道”的电商、O2O、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将披露案件,监督落实整改。(文/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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