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媒体评论>资深企业法务战略专家姜子华:别让“假名人”掏空真口袋:AI带货乱象 平台和工具方谁来管?
资深企业法务战略专家姜子华:别让“假名人”掏空真口袋:AI带货乱象 平台和工具方谁来管?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6:40:34

(网经社讯)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首部由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意见》共5个部分24条,精准聚焦“AI换脸拟声”、“AI幻觉”侵权、“网络开盒”、“大数据杀熟”、自动驾驶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其中,针对AI“仿冒名人带货”这一新型乱象,《意见》明确亮剑:经营者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仿冒名人带货”且构成欺诈的,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法首推AI裁判规则:仿冒名人带货可索赔-集体海报(1).jpg

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2026年以来,抖音平台上超53.8万条AI肖像恶搞、AI著作权侵权、AI仿冒蹭热、AI侵权带货等AI侵权视频被下架,4000余个违规账号被处罚;微信视频号2万余条AI生成合成违规内被清理,3千余个违规账号被处置;7月21日至8月3日,B站清理AI违法不良内容2000余条,标识AI生成稿件24万余条。小红书今年以来超过182.5万个各类违规及侵权账号被处置,其中包括5.65万篇AI仿冒公众人物笔记、1372个账号被处置。此外,淘宝、快手、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均有AI侵权案例。(详见#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zgffbai/

电商及内容平台涉及AI仿冒名人带货的典型案例整理.jpg

以下为资深企业法务战略专家姜子华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

别让“假名人”掏空真口袋:AI带货乱象,平台和工具方谁来管

2026年9月,最高法扔出了一颗“重磅炸弹”——首份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纠纷的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正式落地。这24条意见,就像是给狂飙突进的AI技术划下了第一道清晰的法律“斑马线”。

而其中最贴近咱老百姓钱包的,莫过于那条专门针对“AI仿冒名人带货”的铁规。当屏幕里那个“明星”其实是假的,电商平台和造出这个“假人”的工具方,到底该谁负责、怎么赔?

 一、这不是“神模仿”,这是三重违法

您可能刷到过这样的直播间:脸是明星的脸,声音几乎听不出破绽,正卖力地推销着几十块钱的“三无产品”。以前我们顶多骂句“太像了”,现在最高法一锤定音:这不仅仅是像不像的问题,而是欺诈。

首先,这是把人家的脸面和声音当成了自家工具——妥妥的侵犯人格权(姓名、肖像、声音甚至名誉)

其次,这是赤裸裸的“搭便车”,利用名人效应让消费者产生误认,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最狠的是第三条,最高法明确:这种行为构成欺诈。啥意思?就是说您要是因为看了假名人带货买了东西上了当,可以直接主张“退一赔三”。这条规定,等于给消费者递上了一把维权的“尚方宝剑”。

 二、电商平台:拿着流量分成,就别想“装睡”

平台常常喊冤:“内容那么多,我哪看得过来?”但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

第一,别拿“技术中立”当挡箭牌。 按照《意见》的精神,判断平台有没有错,看的是预见能力和控制能力。您平台从带货里抽成、拿广告费,收益和风险就得匹配。现在连《深度合成管理规定》都要求AI内容得打标识,平台要是连识别这种明显伪造内容的技术都没部署,那就是有过错。

第二,接到投诉,光删一条视频远远不够。法律给平台定了三项“硬指标”:一是及时删除、屏蔽、断开链接,止损要快;二是必须配合溯源,把侵权账号背后的实名注册信息交出来,不能“扔锅”给“查无此人”;三是不能“头痛医头”,得主动排查同一个账号、同一位名人的其他类似内容,防止换个马甲又卷土重来。

说白了,平台不能一边赚着流量的钱,一边对假名人横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明知”或“应知”是侵权还放任不管,甚至没装好AI识别过滤系统,那对不起,损害扩大的那部分责任,平台得连带着赔。

三、AI工具方:你是“技术源头”,就得拧紧“水龙头”

如果说平台是管“水流”的,那AI工具方就是那个提供“水泵”的。责任更跑不了。

第一,管好你的“技术出品”。 依据《意见》,工具方必须履行标识义务——生成的假人脸、假人声得打上显著标签,让大家都知道这是合成的;同时得老老实实保存生成日志,一旦出事,证据链能接得上。上线新功能前,还得做安全评估,提前预判会不会被用来干坏事。

第二,管好你的“用户”。 实名认证是底线,不然出事找谁去?用户协议里得白纸黑字写清楚:不许用我的工具去仿冒名人牟利。对于涉及人脸、声音的敏感生成请求,平台得有过得去的内容审核机制。

第三,别以为“技术中立”就能免责。《意见》第七条讲得很透:AI自己生成侵权内容,权利人通知了,工具方不及时停止生成、屏蔽相关恶意指令,就得担责。如果是用户故意输入“帮我生成一个像某明星带货”的提示词诱导的,用户负主责;但工具方接到通知还不屏蔽这类指令,那就要和用户共同承担责任。

这里的关键区别在于:电商平台管的是“删除已经发出去的东西”,而AI工具方管的是“掐断正在生产侵权内容的流水线”。如果工具方明知自家技术正被大规模用于仿冒名人,却为了用户活跃度装聋作哑,那惩罚性赔偿的大棒同样可能砸下来。

四、协同作战:上游关闸,下游清淤,才能治本

这件事一个人扛不起来。AI工具方要守住源头——做好标识、认证、留痕,接到通知就立刻关停生成接口、屏蔽恶意指令;电商平台要管好渠道——做好AI内容识别,接到通知就及时删除、配合溯源。两者好比上游的水闸和下游的河道,缺一不可。

更关键的是衔接:工具方做的内容标识,是平台识别假货的技术基础。如果工具方没标,导致平台识别不了、损害扩大了,工具方得为这部分扩大的损失“买单”。证据上,工具方提供生成日志,平台提供传播数据,两家数据一碰,真相就出来了。

此外,最高法还联动网信、公安、市监等部门,要建立全链条的治理合力。光靠法院判,判不过来;得让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司法保障拧成一股绳。

五、未来还得补上这几块“拼图”

虽然《意见》很给力,但现实跑得比法律快。要想真正摁住这股歪风,还有几件事得跟上:

第一,标识标准要更细更硬。 最好能强制嵌入不可篡改的溯源水印,让AI内容一出生就带着“身份证”。

第二,平台主动审查的尺度要更清。未来最好通过指导案例说清楚:对疑似AI合成的名人带货,平台的注意义务要比普通内容高出一大截。

第三,跨平台协查要动真格。不能A平台封了号,B平台还在热推。打通数据壁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才能让侵权者无处遁形。

第四,人格权禁令要用好。对于即将发生的仿冒带货,只要证据能证明“来不及了,不制止损失就大了”,法院就应果断出手,把侵权扼杀在萌芽状态。

结语

最高法的这份《意见》,给AI时代的人格权保护和商业秩序立下了重要规矩。电商平台管好传播渠道,AI工具方守住技术源头,谁有过错谁担责,既保护创新,又绝不给侵权留后门。

说到底就一句话:技术再酷,也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凶器;流量再大,也不能成为侵权内容的温床。 只有源头闸门和渠道清淤双向发力,再加上行政司法的全程护航,我们才能在这个“眼见不一定为实”的数字时代,守住那份真实的安全感,也让市场回归干干净净的良性竞争。

专家介绍:姜子华,资深企业法务战略专家、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快递协会法律专委、浙江省消协专家、法学研究会研究员、中小企业商会调解员。近30年企业法律事务全周期管理经验,专注战略风险防控与商业价值融合。合规体系构建专家:搭建拟上市公司合规框架,实现年均法律风险发生率下降50%+。参与国家级教材编写(《建设法规》副主编),发表专业论文8篇,获权威论文评比一等奖。

【小贴士】

深耕数字经济近 20 年的网经社,围绕“媒体+智库+媒介”三大战略,整合AI 全媒体、AI 智库、AI 资源链接三大核心能力,并应势上线一站式人工智能门户—— AI 台(AI.100EC.CN),打造 AI 赛道一站式专业服务平台,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全媒体宣传、智库(报告/榜单)、投融资、资源链接等服务。

8b1e42bdeeb05d893b4e4ee060c1b4c9.jpeg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9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8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