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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东方甄选维权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赔偿2万元 致歉15天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0:19:39

(网经社讯)9月7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近日就东方甄选运营主体东方优选与陈某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在抖音、小红书账号“朵拉”发布“东方甄选战斧鸡腿藏活蛆”系列内容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两平台置顶致歉不少于15日,并赔偿东方优选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万元。

据网经社直播电商台(LIVE.100EC.CN)获悉,2026年3月,陈某先后下单4袋东方甄选自营战斧鸡腿,签收后称“拿出不到十分钟发现虫体在动”,并在抖音发布视频展示虫体在包装夹层爬行;此外,陈某在小红书发文写下“无良商家必须严惩”等表述。

4月1日,东方甄选官方发布生产日记澄清视频,说明产品经高温熟制、密封速冻,蛆虫在-18℃下不可能存活。随后陈某首条视频下架,但陈某随即再发新视频称“不会妥协”。“朵拉”案中,被告抖音粉丝149人、小红书粉丝27人,单条视频播放量达到34万余次。

法院审理指出,陈某主观过错明显,导致东方甄选社会评价降低,构成侵权。

此前,“紫霞仙子”造谣东方甄选向政府收取“宣传费”,在遭起诉后就不实信息公开致歉;“说书人土土”把政府补助说成“宣传费”、把股权交易说成“东方甄选赚7356万”,终审被判赔20.1万元,后因未致歉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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