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0月8日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高先生对天猫的投诉称虚假诱导。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高先生于10月5日下单购买产品,订单号:2236042987970755。
用户指定7号到货,据了解顺丰快递隔日到达(深圳-厦门),专门联系卖家变更顺丰快递出货,并承担快递费用补差。卖方也承诺7号到货。10月6日查询一整天未发货,卖家推卸责任称其公司规定48小时内发出货即可,快递公司未上班,仓库没有发货他们销售不知情等等借口。
现已联系顺丰快递官方确定,其全年无休,正常收件;其公司仓库与销售对接问题是卖方公司内部的问题,与消费者没有干系且卖方一直推卸责任;卖方官方主页查询不到“48小时出货”相关公示;未及时发货未及时联系告知买方,未尽责;以到货时效诱骗的方式虚假营销,严重属于诈骗行为。
现要求卖家在承诺时效内交货到买家手上,无法达成的:1.赔礼道歉2.其他最快的方式补救3.实在无法达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赔偿,同时承担延迟交货,物资中转产生一切费用4.要求天猫官网予以通告处罚责任卖家:智恩官方旗舰店。
据《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6tsjcbg/)监测统计,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退款难、发货迟缓、退换货难、不发货、网络售假、网络诈骗、订单取消、虚假发货为“2016年(上)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