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鹏商城”的投诉,称自己代理分销该商城的商品,半年未卖出去一件商品,要求公司退还服务押金,不予退还。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向本平台发来的求助信息:
用户表示,淘鹏商城于2015年12月21日主动找到我,让我在淘宝平台上卖他们的产品,只需交纳8800元的服务押金,成为代理分销商,注册自己的淘宝网店,并每个月至少挣3000-5000元的净收入,结果一件东西都没卖出,指导老师要求升级30000的套餐。我没同意,因此他们的服务态度也直接下降甚至拒教,本人在这半年多的等待中,公司的当事人称项目经理一直逃避甚至已经辞职的原因逃脱。
这6个多月内一件衣服都没买出去,打淘鹏商城公司的电话一直在辩护公司的立场,不归还押金,态度不正,处理人员众多,不给合理的解释,没有正面的处理结果。
据《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2016report)监测统计,售后服务、发货迟缓、网络售假、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网络诈骗、虚假发货、价格欺诈、货不对板为“2015年度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