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眼下,在线规划和预定旅游服务颇受青睐,各种类型的在线旅游服务网站也应运而生,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签证、票务预订、住宿、餐饮、租车等服务。网购旅游服务渐成旅游消费市场新主流。但旅游网购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亟待监管改善的问题。
在“五一”节假日到来之际,省工商局市场处开展了在线旅游服务网站的定向监测,对传统在线旅游服务网站如“携程网”“去哪儿网”,新兴在线旅游服务网站如“途牛网”,网络平台旅游频道如淘宝“阿里旅行”,省内在线旅游服务网站如“欣欣旅游网”等进行定向监测。据此,省消委会和省工商局市场处日前联合发布消费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在线规划和预定旅游时,需重点防范价格陷阱、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文字游戏”暗藏价格陷阱
此次定向监测显示,部分旅游网站、淘宝商家虚标低价招揽消费者,暗藏价格陷阱。
监测人员在阿里旅行网“五一酒店抢先购”活动页面首页发现,“明宇酒店集团四川7店通用2晚套票五一适用”的旅游服务产品,页面顶部的标题和副标题均着重宣传“五一适用”字眼,但却在页面底部“购买须知”的第2条第3小点中,用小号字体“温馨提示”消费者“五一适用,部分酒店补差价于前台支付”。经监测人员与客服沟通具体需补多少差价时,客服并未给出统一标准,仅回复具体情况直接询问前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相关服务平台既然已经着重宣称低价“五一适用”,却又在页面底部“小字”标注需要“补差价”,这一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在选购相关旅游服务产品时,也应仔细注意看清经营者的“文字游戏”,小心价格陷阱。
“内外有别”虚假宣传
为了让消费者被网站信息吸引,旅游产品经营者往往会发布一些“火爆”“名额有限,欲购从速”“仅此一天”等虚假宣传来吸引网购消费者。
4月20日,监测人员在途牛网的活动页面发现“‘方特二期梦幻世界1日游’亲子天堂,梦幻乐园,天天发班,方特生日季特价148元起,仅此3天”的宣传字样,点击进去后并未发现宣传中的148元的一日游产品,取而代之的则是218元的标价和起价说明。
监测人员同时也在其他平台发现了诸多同类问题,如欣欣旅游网的一款标示“五一约惠价1350元起”的“重庆到稻城亚丁双飞三日游”旅游产品,点击进入后实际价格却需要27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消费者在网购相关旅游产品时,要警惕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
“自愿自费”言行不一
部分经营者为了让旅游者多消费,往往会选择在旅游过程中“突击”发布一些额外需要自费的项目,强制网购旅游者消费。此类强制消费行为在境外游中最为多见。监测人员在携程网、去哪儿网等平台上均发现,一些旅游产品虽然标注“额外收费项目客人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参加”的相关说明,却仍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到达异地后被强制收取“自愿自费”的项目费用。
如携程网一款“曼谷+芭提雅+普吉岛8日跟团游”旅游产品在页面中,宣称“芭提雅推荐自费600元普吉岛推荐自费600元客人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参加”。但监测人员发现,有众多购买此款旅游产品的用户在点评中称,被强制收取自费项目的费用,甚至有用户评论“领队说,要么交钱要么就不要去”。
对此,经营者的解释竟然是“如果您实在对自费项目反感,那我们建议您,在团费价格上浮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可以选择我们一些无自费的团”。经营者一方面在产品页面中,宣称自费项目完全自愿,另一方面又默许强制消费,完全忽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畅享旅游网购便利的同时,还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宣传网页页面、签订的相关合同、相关产品及服务的收据或发票等。遇到侵权后,在与在线旅游服务平台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消委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来源:《福建日报》 文/姚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