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22日消息,近日,无锡检察机关披露一起销售盗版书籍案。该案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在侦查阶段依法介入,引导取证并深挖上下游犯罪。
网经社法律消保台(LAW.100EC.CN)获悉,案发始于一次普通的电商购物。 2023年3月,冯先生在一家电商平台的网上书店下单购买了一本网络小说,收货后发现纸张单薄、字迹模糊,与正版质量相去甚远。图书发货地显示为山东无棣县,冯先生随即向当地文旅部门举报,线索随后被移交公安机关。

经查,该网上书店由王某夫妇经营,二人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盗版图书,获利数额巨大。顺着这条线索,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2020年夏起,印刷作坊老板杨某开始私自印刷盗版图书;王某经人介绍与杨某建立长期合作,由王某在电商平台筛选爆款书单发给杨某,支付印刷费和纸款后,借助多家网络店铺向全国零售,同时发展下线批发商承接代发货订单。
该团伙共17人,成员散落山东、河北、河南、广东、江苏等地。上游负责私印,中游多级中间商分销,下游数十家网络店铺对外售卖,盗版图书覆盖经典文学、网络小说、儿童读物等热门品类,销售网络辐射全国各省市。经审查,该团伙销售金额达1800余万元,查扣盗版图书16万余册。
判决结果方面,2026年1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35万元至5万元不等;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孙某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15万元至5万元不等。杨某、刘某等5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后,2026年5月11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审期间足额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的刘某等4人改判缓刑,其余判决内容维持。多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57.6万元,向知识产权权利人赔偿损失10余万元。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犯罪行为呈现线上线下叠加、多层级分销、跨区域流通的特点,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追诉,对上下游涉案人员分层分类认定罪责,精准区分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对电商平台而言,此案也提示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和商品来源核验仍是需要持续压实的环节——数十家网店长期对外销售盗版图书而未被及时阻断,平台在风控机制上仍有改进空间。对消费者来说,网购图书时若遇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水平、印刷质量粗糙的商品,可留存凭证并向平台或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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