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6月17日消息,近日,先锋新闻等媒体发布视频,引用网经社电诉宝的商家投诉报告,称“广东省仅退款排名第一”,引发关注。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及电诉宝表示,电诉宝发布的各类投诉数据报告,均在显著位置标注“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的投诉数据为样本”。换言之,报告中所有排名和比例均基于平台受理的有限样本案例,并非全国全量投诉数据的权威统计。将样本排名直接等同于整体情况,既不严谨,也不具备代表性。
网经社电诉宝设有专门的“商家投诉通道”(JTK.100EC.CN),受理全国电商平台商家的投诉诉求。相关报告中“广东省排名第一”的实际含义是:在向电诉宝发起投诉的商家中,注册地位于广东的数量最多。这些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商家对平台仅退款判定规则、处罚措施等的不满,属于“商家告平台”的数据。
而电诉宝另有独立的“用户体验与投诉数据报告”,专门统计消费者(买家)在网购过程中的投诉情况。两者一为商家端、一为消费端,口径截然不同。媒体报道将“广东商家投诉量居首”曲解为“广东消费者仅退款最多”或“广东省仅退款排名第一”,属于典型的偷换概念。

网经社方面表示,尊重媒体的报道权利,但呼吁各媒体在引用第三方报告时,务必核实报告原文的样本说明和统计口径,避免断章取义。对于已发布不实信息的媒体,网经社建议其及时更正或撤除相关内容,共同维护网络消费舆论环境的客观与公正。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