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是网络餐饮监管近年来最系统的一次重构。它赋予平台“准守门人”的持续注意义务——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从静态核验到至少每六个月动态更新。

这不仅是对“谁最适合做第一道防线”的制度回应,更标志着治理从单一监管向多元共治的转换。对数字经济而言,这是一次具有标本意义的制度实验:如何让平台的技术能力与公共治理目标深度融合,而非简单地将监管成本向平台转嫁。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这种责任分配的效率依据在于平台具备两项比较优势:数据获取成本低和处置成本低。关停账号、下架商户是平台常规操作,而监管部门要做到同等效果需启动完整行政程序。把第一道防线设在平台,意味着用低成本私人执法替代部分高成本公共执法。但这种替代并非取代——公共执法的权威性、平台执法的敏捷性、商户自律的日常性,只有在共治框架下形成合力,才能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
但仅依靠平台无法完成全部的治理任务。123号令勾勒的是多主体协作图景:政府转变为规则制定者和最终执法者,平台转变为第一守门人,商户转变为主动合规公示者,消费者转变为信号反馈者。傅蔚冈认为,共治制度的本意不是责任转移,而是责任的重新分工——“每一方的责任都没有减少,只是各司其职的位置发生了变化”。任何一方的缺位都会导致治理链条断裂。
这种分工已在实践中初见雏形。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例,123号令采取鼓励而非强制的“软法”安排,预设了市场化激励机制——平台流量倾斜是正向激励,触发于商户主动合规升级;监管罚款、警告是负向激励,触发于违法行为之后。两套机制方向、时点、强度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互补,填补了单一监管手段的盲区。这种“制度+市场”的双轮驱动,正是数字经济时代治理创新的典型路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魏红勇认为,AI的价值不在于替代监管,而在于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优先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由AI推送给监管执法部门介入”。这种“企业前置+监管兜底”的分工,对应了数字经济的经典效率命题:信息处理应尽可能靠近数据源。平台做第一道过滤器,监管部门转向规则制定和最终执法。
如淘宝闪购自主研发的食品安全治理AI大模型“白泽”已接入超过100个业务场景,可对后厨视频流全天候分析,自动识别台面清洁度、生熟食材分离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将该能力开源供行业共享。这种技术溢出效应,使得平台不仅是合规执行者,更成为行业治理能力的基础设施提供者——这恰恰是数字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的核心特征之一。
最新市场实践表明,当下平台已在积极响应,通过各种创新办法履行“守门人”职责,这是伴随新规的可喜信号。例如,淘宝闪购从“人证地店品”五维实质性核验到对接全国31个省级证照核验系统,从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落地全国首个省级网络餐饮食安风险政企联防共治机制到基于监管部门数据完成“无堂食”首批打标。除技术手段外,平台也在探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淘宝闪购推出的骑士“随手拍”机制已在全国48城与监管部门建立线索移送通道,将一线配送人员转化为食品安全的流动“哨兵”。

其中,这些积极行动的效能边界也清晰说明,食品安全治理也并非可以只靠平台守门,更需要监管标准、数据接口、社会监督等配套条件同步跟上。
以“无堂食”公示为例,条文定义为“既不持续提供现场就餐,也不提供自提服务”,其间巨大的解释空间让行业仍难以判断,全国标准化落地仍需统一执法口径。这些都恰恰说明,共治不是平台单方面的努力,而是需要监管部门主导建立配套的制度供给能力和社会共识。
又如在证照核验环节,现实执法也同样面临挑战:123号令要求平台资质信息与省级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比对,但部分地区接口尚不足以支撑高频实时校验。数据的互联互通本身就是共治的基础设施——没有数据共治,就没有治理共治。在数字经济的语境下,数据流通的效率直接决定了治理协同的效率。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研究部副主任孙璐强调:“食品安全风险是我们共同的敌人,监管部门、平台企业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站为一体,共同应对。”
当平台正从“撮合方”走向“守门人”、从“通道”走向“基础设施”,终点图景已经可见:每家商户在透明规则下公平竞争,消费者基于充分信息做出选择,监管部门专注规则制定和最终执法。
这一图景的实现,离不开社会共治的持续深化——平台守好第一道防线,监管部门筑牢最后一道防线,商户履行主体责任,消费者行使监督权。当这些力量形成有机整体,123号令所承载的制度理想也将真正落地。
现在,就是网络餐饮食安治理的新起点,更是数字经济迈向协同共治时代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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