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5月15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网店老板曹先生经营着多家网络店铺,主营洗护类商品。前不久,他收到一名陈姓顾客的“仅退款”申请,理由是“不想要了”。曹先生说,由于当时陈某下单的商品已经发货,于是他拒绝了“仅退款”申请,希望顾客把商品也一并退回,不料遭到了陈某的一连串报复。
陈某先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又在曹先生的多家网店恶意下单,每次下单数量从几十到几百件,金额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一旦发货,陈某就会申请“仅退款”。无奈之下,不堪其扰的曹先生向陈某支付了5000元“和解费”,以求平息这场风波。
担心再次陷入这类困境,曹先生最终报警求助。经查,除了曹先生,还有其他商家也遭遇了陈某的层层套路。陈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其提起公诉。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了解,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吴佳伟表示,据查明的事实统计,陈某针对900余家电商平台店铺、下单一共2700余次,累计恶意下单金额达到了1000余万元,造成电商平台商铺技术服务费的损失达6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最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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