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21日消息,近期一名美团员工在离职后当月即入职哔哩哔哩(B站),因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被法院判决向美团支付违约金及返还补偿金合计超过102万元。此案引发了关于互联网公司竞业限制范围的讨论。
据网经社云计算台(CC.100EC.CN)了解,许多人第一反应是美团主营外卖,B站主营视频,两者似乎不构成直接竞争。但法院审理揭示,关键在于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该员工在职时与美团签署的协议中,明确将互联网增值业务、视频及直播等业务纳入竞业限制范围,并直接将哔哩哔哩列为限制的具体主体之一。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在视频、直播等业务上确实存在交叉,因此构成竞争关系。


该员工在庭审中辩称,其在美团负责美容美发等本地生活服务的数据分析,而在B站从事付费视频数据分析,工作内容不同。但法院指出,员工未能有效举证证明其在B站的工作与美团完全无关,因此需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同时,其未按协议要求向美团披露新入职信息的行为,也构成了违约。

法院最终认定,协议约定清晰,员工行为构成违约,支持的违约金数额符合公平合理原则。此案提醒劳动者,当前互联网大厂的竞业限制范围已远超主营业务,签署协议后需严格遵守,跳槽前务必仔细核对限制名单与业务范围,避免因疏忽承担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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