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私域营销乱象。成本不足20元的产品,经过包装后售价高达1198元,以近5倍的暴利围猎着对健康充满渴望的老年人。这已不再是简单的“夸大宣传”,而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基于情感操控和信息茧房的系统性收割。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供记者朋友参考。
【观点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维权陷入“灰色陷阱”
资深互联网投资专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郭涛表示,通过夸大适应症、包装虚假头衔(如不存在的“中华医师学会”)来卖高价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及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等条款。还可能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等规定。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介绍,这确实是目前维权领域最核心的“灰色陷阱”。看似只是罪名不同,实则隔着民事、行政与刑事的巨大法律鸿沟。从法律定性来看,“虚假宣传”违反的是《广告法》第四条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而2026年新规更是将私域直播全面纳入监管,严禁夸大功效。但要上升到“诈骗罪”,司法实践卡在了最难证明的“非法占有目的”上。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履约诚意,纯粹是为了骗钱。可问题在于,私域营销往往真的交付了商品,哪怕质次价高,这就给司法认定留下了难题。商家恰恰算准了这个漏洞,利用行政处罚与刑事立案的成本差异套利。他们深知,只要有货在手,定性就难入刑,行政罚款相对于五倍暴利只是“罚酒三杯”。这不仅是法律技术的博弈,更是商家对违法成本的精准算计,也导致了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尴尬现状。
【观点二】私域营销难以监管 需跨省市协同
私域营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特别是“线下体验店引流+线上直播间收割”的跨区域新型骗局。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字零售分析师吴夏雪称,私域直播具有封闭性强、无回放、入群需审核等特点,传统监管手段难以主动发现。而且私域直播的违法主体往往采取变更法定代表人、迁移注册地址、关停通信设备等隐蔽手段对抗核查,企图切断监管链条。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委副会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私域电商作为近年来的销售新业态,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问题也较为突出,尤其是在银发消费领域。目前的传统电商监管体系尚未较好覆盖私域场景,导致一些商家利用“非公开空间”规避责任,形成法律和监管真空地带。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4年中国私域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显示,目前私域电商类型有:1、平台型:微信、快手、抖音、小红书、微博、梦饷科技、鲸灵集团等;2、品牌型:ACCESS、云集等;3、直播渠道型:山河好物、小冠优选等;4、团长渠道型:咪咪兔甄选等;5、工具型:有赞、微盟、小鹅通、快团团等;6、服务商型:微店、芬香、聚宝赞、用友、星云有客等。
私域电商健康发展有利于提振消费、服务大众,但当技术便利被异化为“割韭菜”甚至违法犯罪的工具,就需要监管、平台、行业等各方协力在商业创新与权益保护间找到平衡点,让其“在轨”发展。”曹磊补充道。
郭涛认为,跨省市协同监管机制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运作,通过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规则,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加强风险隐患联合监测、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推进问题线索联合处置和联合信用监管等。
【观点三】“证据锁死”与“多维干预”并行 击破“高智商骗局”
面对这种高智商骗局,子女的行动必须精准且有层级,核心在于“证据锁死”与“多维干预”双线并行。董毅智表示,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是立刻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不要只保留转账记录,必须锁定宣传欺诈的核心证据:当场录屏的直播夸大疗效、群聊里的虚假专家人设、线下的讲座PPT与录音,这些都是认定“虚假宣传”的铁证。同时,存好合同、收据以及关键的对私转账实名信息。有了证据,第二步就是多管齐下维权:首选拨打12315进行行政举报,直指“虚假宣传”,这是打破灰色产业链最快的路径;若金额巨大或商家失联,则立即向经侦部门报案,尝试刑事立案。
郭涛称,这些私域营销乱象,利用老人弱点,手段恶劣,严重侵害老人权益。监管部门应加强协同,堵塞漏洞,子女也要多关心老人,让这些不良商家无处遁形,还市场一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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