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月1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帮助各方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新规相关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选取其中二十一条重点条款,分五章二十节进行深入解读。《指南》解读形式新颖务实,内容紧跟行业发展态势,兼具理论与实操特色,旨在为直播电商各参与主体提供清晰、可操作的合规指引,助力提升行业合规经营能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盈科全国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伟与其团队凭借其在电商领域的深厚专业积淀,参与了该指南的撰写工作。
直播平台:守好“守门人”底线,全链条尽责
作为直播生态的“基础设施”与“规则制定者”,平台责任贯穿于主播管理、内容监控、风险处置、消费者权益保障及技术治理的全链条。平台要建章立制,并确保有效运行与闭环管理,尤其注意在采取处置措施时,必须同步保障消费者权益,重点落实:
主播上岗,先“考”合规
平台须对主播开展岗前与年度培训,并向商家、MCN机构同步监管要求;
流量越大,盯得越紧
平台须建立分级分类监督机制,对重点直播间实行“技术+人工”双重盯防;
封号就跑?全平台“拉黑”
平台须建立黑名单制度,防止违规者换号重生,并推进平台联合惩戒;
AI造假,平台有责
平台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利用AI虚拟人、换脸技术进行虚假宣传与仿冒带货;
人找不到?平台来“催更”
平台须协助监管部门联系主播或商家,并督促更新信息;
停播封号?售后不能停
平台处置违规直播间后,须保障消费者订单处理与维权通道畅通;
私域直播,也要管
提供直播场所与交易服务的各类网络服务商,同样承担平台责任。
直播间运营者、电商主播:恪守合规准则,贯穿直播全流程
作为直面消费者的“前线”主体,直播间运营者、电商主播要将合规内化为直播脚本与操作流程,对自身言行及展示内容承担直接法律责任,避免因“口误”或“疏忽”引发法律风险,关键守牢:
直播不能“张口就来”
开播前须对脚本、道具、背景等进行合规审核,筑牢防线;
没有那么多“口是心非”
主播口误要当场纠正,互动区违法信息须实时清理并留痕;
“史上最低价”不能成为口头禅
须清晰、显著展示商品价格、计价单位及促销比价依据,杜绝价格欺诈;
“广而告之”也要规范
若进行推广、代言或者发布直播切片,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法明确的相关主体义务;
AI主播必须“持标上岗”
使用AI数字人直播须全程显著标识,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MCN机构:履行三大义务,承担管理职责
作为直播产业链的组织与服务方,MCN机构对签约主播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并对选品质量承担源头审核义务,其责任具有法定性与不可豁免性,需与主播共同筑牢合规防线,重点履行:
不能只就协议说事,MCN机构的法定责任“要落实”
机构应当与主播共同承担消费者权益受损等相关法律责任;
MCN机构不能对“刷单”行为“心慈手软”
严禁机构组织虚假交易、刷好评、刷流量等帮助数据造假行为;
选品不可“闭眼摸盲盒”
MCN机构提供选品服务,必须核验供货商资质与产品证明,并保存记录三年备查
监管部门:多维监管常态化,合规不可松懈
市场监督管理与网信部门合力监管,将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技术+信用”等综合手段,常态化开展跨地域、跨平台的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体系,对严重失信者进行公示并联合惩戒,对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舆情的相关主体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

黄伟律师现任盈科全国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其带领的团队长期专注于互联网与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服务,深度参与行业规范建设,参与编写浙江省《〈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应用指南》、杭州市《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以及上城区《跨境电商产业风控法务指引》等。其专业表现备受认可,相继获评2025年LegalOne 客户信赖律师15强:科技、媒体及通信(TMT)、2025年LegalOne 实务先锋45强:优质客户顾问、2025/2024年度Legal 500 亚太中华区榜单“地区分布:浙江:杭州”领域推荐律师等荣誉。曾出版MCN领域首部法律专著《网红经纪(MCN)合规与法律指南》。
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有效实施。本次《指南》的发布为行业提供了及时、权威的合规参考,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诚信的直播电商生态环境。未来盈科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密切关注直播电商等新兴领域的法律政策动向,不断深化法律实务研究,为客户提供前瞻性、全链条的法律合规解决方案,为促进行业法治化进程、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