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导读:2025年,一场自上而下、由表及里的“反内卷”浪潮,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关键转折点。这一年,“反内卷”不再仅仅是企业的口号,更是国家明确的监管方向、行业主动的集体选择,以及构建良性市场生态的共识起点。对此,网经社对2025年互联网“反内卷”大事件进行盘点回顾。

岁末年初,网经社第17次例行启动“电商与互联网【年终盘点】系列”报道选题计划。这不仅仅是对过去一年大小事件的简单罗列,更是一次基于专业洞察的年度复盘与趋势预判。助您把握商机,携手共创行业影响力。(详见 #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pd25hlwIPO/)
出品 | 网经社
撰写 | 可乐
审稿 | 云马
配图 | 网经社图库
事件一: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座谈会整治“内卷式”竞争 阿里 京东等企业参会交流
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部分企业公平竞争座谈会,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扬主持会议,与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里集团、京东集团、北汽集团、奔驰集团等7家企业有关负责人围绕整治“内卷式”竞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参会企业结合实际,介绍面临的市场环境、竞争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并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审查、企业合规指导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孟扬向参会企业介绍了总局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关工作情况,有关司局负责人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一一作了回应。孟扬表示,定期召开企业公平竞争座谈会,是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回应企业关切、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推动解决企业在公平竞争中遇到的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希望企业坚定信心、把握机遇,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合规能力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有序拓展国内外市场。
事件二:快递行业“反内卷”第一枪 广东首掀涨价潮
8月5日,快递行业迎来一场史无前例的"反内卷"斗争。广东省率先将快递底价上调至1.4元/票,政策调控从"道德劝诫"转向"铁腕治乱"。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政策,首次将"低于成本价倾销"纳入法律规制,并明确处罚第三方定价规则制定者。这场价格革命,意味着快递企业告别"以量为王"的野蛮生长。

据商家反映,自8月5日起,广东省快递的底价全面上调至1.4元及以上。其中,潮汕、揭阳等地区的快递价格从原本的1元涨至1.4元,广州地区则从1元升至1.3元。有消息称,若广东此次试点取得成功,浙江、江苏等快递业务重点区域或将在8月中下旬跟进调价。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电商平台的规则不断变化,商家需要花时间及精力适应。平台推荐同类低价商品,导致商家被迫卷入价格战。目前许多平台存在高退货率的问题,以服装电商为例,商家商品需求不匹配时,造成大量退货,并且尺码不全,压得商家喘不过气来。据了解,服装电商的退换货率甚至可高达80%。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低客单的商家开始向极兔、韵达等企业迁移。极兔凭借与拼多多等平台的合作优势,在江浙沪等区域首重低至5.6元,续重成本低于通达系,成为商家的首选替代。
延伸阅读:快递行业"反内卷"第一枪 宣布全面涨价!
事件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产品质量领域 “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
2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产品质量领域 “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当前,产品劣质低价已成为“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消费信心和消费环境。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产品质量执法工作。现对一批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北凯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
今年6月15日,央视财经频道曝光河北省定州市河北凯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室外健身器材涉嫌存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伪造检验报告等问题。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河北凯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开展核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并核查当事人的检验报告23份,查封涉案产品2371件,涉案货值金额26.53万元。
经查,当事人存在生产销售的体育器材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该案件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定州市源动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
今年6月15日,央视财经频道曝光河北省定州市源动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室外健身器材涉嫌存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伪造检验报告等问题。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定州市源动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开展核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并核查当事人检验报告39份,查封涉案产品1147件,涉案货值金额18.24万元。
经查,当事人存在生产销售的体育器材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该案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四川鑫尚仁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未经认证、擅自生产并出厂销售灭火器案
今年5月20日,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四川鑫尚仁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手提式环保干粉灭火器”3196具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亦无相关信息。德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查封,并抽样送检和立案调查。经检验,涉案灭火器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共销售灭火器产品75986具,销售金额为244万余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目前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已将销售产品流向通报所在地监管部门,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中山市厨禾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案
2024年12月17日,接群众举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勤牛物流园内的中山市厨禾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超能美大”牌型号为JZT—KC燃气灶具283台,“谷歌”牌型号为J2T—KC燃气灶具170台,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燃气灶具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五、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固始县红苏路寒羽尚服装店销售不合格童装羽绒服案
今年2月24日,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固始县红苏路寒羽尚服装店(下称当事人)销售的T1067批次童装羽绒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童装羽绒服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共购进T1067批次羽绒服67件,货值金额4556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固始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六、河南省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洛阳若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学生校服案
今年3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洛阳若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销售的学生校服为不合格产品。经依法抽检,产品不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共销售不合格校服货值金额1.3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七、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蓝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五沟镇双星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
2024年10月22日,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安徽蓝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五沟镇双星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濉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八、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某等人制售伪劣成品油案
2024年1月,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内可能存在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情况。经查,自2023年9月以来刘某某伙同冉某某等人大量购进汽油,按照3∶1的比例将汽油、甲醇及甲醇添加剂勾兑后,通过流动加油车和非固定场所的黑加油点对外大量销售。经抽检,上述伪劣汽油甲醇含量超国家标准100余倍。截至案发,共查实累计销售伪劣汽油金额超500万元。现场查扣非法改装厢式货车5辆、不合格汽油18吨、甲醇等制假原料4吨,货值金额1820万余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今年3月,万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刘某某等5名主犯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九、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跻跻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制售不合格仪器仪表案
今年6月6日,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安徽跻跻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制售不合格仪器仪表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共生产(型号规格:0—1.6MPa)一般压力表150支。经安徽省热工仪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抽样检验,上述产品的超压试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事件四:美团、饿了么、京东三大平台集体发声“反内卷”
8月1日上午,美团、饿了么、京东先后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承诺将规范促销。其中,美团在声明中称,将坚决规范促销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建立公平有序的行业秩序,促进各方互利共赢。饿了么承诺合理规划发放补贴、坚决抵制恶性竞争、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合作促进生态共赢。京东也承诺,规范补贴行为、抵制恶性竞争、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互利共赢。

中国广告协会学术与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分析称,此次各家声明反映出中国平台经济开始反思并试图摆脱“内卷”,其成功与否将决定未来几年的行业格局。“反内卷”并非反对竞争,而是反对将竞争能量过度消耗在互相倾轧的低水平重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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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五: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着力整治质量领域 “内卷式”竞争
7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坚持打建结合、管服并举,主动出击,坚决整治质量领域“内卷式”竞争问题。
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助力化解供需矛盾。加强源头治理,从供给侧发力,严格14类27种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准入管理,统筹企业增量和存量,严格安全、技术、质量等审批要求,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减少过度进入,防范低质恶性竞争。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公平竞争秩序。加大网售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力度,2025年计划抽样批次较2024年增加70%。推动开展10种网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标识核验试点工作,督促平台经营者加强产品入驻审核,遏制假冒伪劣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守好质量安全底线。三是加强助企服务,帮助提升产品质量。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质量技术帮扶“你点我帮”活动,“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对电线电缆、钢筋、摩托车、储能电池等企业、产业实施精准帮扶。探索推进产品质量分级试点工作,构建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企业有序竞争。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质量领域“内卷式”竞争整治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和质量技术帮扶,加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成果成效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事件六:国家“反内卷”再放大招 三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平台价格乱象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对外发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详见 #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fndslz/ )。这是国家在“反内卷”方面的又一重磅新政策。

《行为规则》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引导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提出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细化规定,特别是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者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2、明确经营者价格标示要求。细化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需要遵守的价格标示规范。要求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做好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价格诚信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监管要求,为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提供指引,引导经营者有序竞争、公平竞争。
4、构建协同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加强政府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引导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平台经营者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对此,《未来科技法学》杂志编委会顾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此《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是中国平台经济监管从“集中整治”转向“规则构建”的体现。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事中引导,旨在通过建立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框架,为平台的定价行为划出“红线”与“底线”,从根本上遏制乱象,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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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七: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公开约谈货拉拉
9月,市场监管总局约谈货拉拉,要求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及时规范经营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货车司机、消费者等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平台规则和算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对此,货拉拉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公司全盘接受,坚决落实约谈要求,立即开展整改。货拉拉表示,本次约谈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和教训,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平台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事件八: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反垄断执法相关情况:“全网最低价”构成垄断
1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发布会,介绍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相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刘健介绍,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8个新型垄断风险,为平台企业提供务实管用的合规指导。其中提到,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
刘健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指引总结执法经验,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
刘健表示,平台经济具有独特的商业逻辑和行为模式,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如何科学划定行为边界较为复杂。监管部门要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和合规保障,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事件九:剑指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 网经社启动第47次专项调查行动
在国家政策持续加码“反内卷”的背景下,平台经济深陷“低价竞争”、“补贴大战”泥潭亟待破解。在此背景下,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起“破‘卷’立新 重塑生态” 平台经济“反内卷”调查行动(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dfnjdc/ ),通过多维度举措推动平台经济从无序的“流量内卷”转向以效率和服务为核心的良性竞争新阶段。
本次调查行动重点关注:1)零售电商平台:包括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唯品会、抖音电商、快手电商、小红书等;2)本地生活(即时零售)平台:美团、淘宝闪购、饿了么、京东外卖、抖音本地生活等;3)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速卖通、Temu、SHEIN、TikTok Shop、Lazada等;4)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曹操出行、T3出行、享道出行、如祺出行等;5)在线酒旅平台:飞猪、携程、去哪儿、途牛、同程、艺龙等。

对此,原国务院《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组副组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国家重拳整治平台经济“内卷”,政策脉络清晰、法律根基筑牢,直指低价倾销、成本转嫁等顽疾。然而,外卖补贴战硝烟未散、直播电商虚假繁荣犹存,显示行业深陷“低质增长”的路径依赖。当流量内卷吞噬创新投入,当低价竞争透支生态健康,平台经济表面繁荣之下,实则是商家利润空间被蚕食、消费者长远利益受威胁、行业创新动力被扼杀的深层危机。
事件十:网经社:《2025年平台经济“反内卷”分析报告》发布
8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我们组织了高校教授、协会、智库专家、投资人、律师、分析师等16位专家,对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进行深度解读,发布了《2025年平台经济“反内卷”分析报告》(报告下载:https://www.100ec.cn/zt/dfnjdc/ )。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郑吉昌教授认为,平台经济作为数智时代的重要经济形态,近年来在快速扩张的同时,也陷入了"内卷式"竞争的困境。平台经济的内卷现象已从电商、出行蔓延至外卖等多个领域,呈现出多行业普遍性特征。衍生出虚假宣传、算法歧视、规则操纵三类典型乱象。
延伸阅读:网经社:《2025年平台经济“反内卷”分析报告》发布
在监管、平台与商户的多元共治下,中国互联网经济正试图挣脱“内卷”泥潭,迈向一个以效率、服务和真实价值为核心的全新竞争阶段。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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