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月18日,人民日报发布评论文章《网络舆论环境不能成为企业发展的短板》指出,一场网络大V与知名企业人士的网上纷争,以西贝宣布“将关闭全国102家门店”、两人新浪微博账号均被禁言暂告一段落。文中提到:从一些企业近年来遭遇的网络困境看,网络舆论环境已成为影响企业生存环境乃至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的网络舆论环境恶化,直接导致其生存发展堪忧,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环境。
1月16日21时50分许,@罗永浩的十字路口 以及@西贝贾国龙 两个账号均被禁言。随后,新浪微博CEO王高飞通过个人微博@来去之间 发文表示,以后想论战,应该还是需要通过媒体采访的方式来进行。

对于此类争议,拥有近20年经验的网络资深大卖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最有发言权,朱秋城接受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网经社 独家专访。
朱秋城分析,虚假负面测评对电商生态有4个“硬伤害”:
一是劣币驱逐良币:流量向“黑嘴”集中,优质商家被迫把本应用于研发的预算转做“保护费”或危机公关,创新投入被挤出。最终影响整个电商生态公信力,这样的事情已经时有发生。
二是消费决策失灵:同一产品在不同博主口中结论相反,消费者信任崩塌,退货率、客服成本、纠纷率同步飙升,平台治理费用被动放大。
三是数据失真导致资源错配:GMV、搜索权重被“黑榜”操纵,平台算法把流量导给“会哭的孩子”,真实销量反被降权,导致库存、产能、广告预算全线误判。
四是法治成本外溢:企业刑事报案、民事索赔、行政举报“三管齐下”,一件敲诈案平均耗时8—12个月,维权支出普遍高于被勒索金额5—10倍,形成“高成本—低收益”逆激励。
朱秋城介绍,在电商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对“虚假商业评价”须删除、屏蔽、断链,并报告监管;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 在内容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28条:对“诋毁竞品”“虚假测评”有主动下架、保存记录、配合执法义务。
朱秋城也认为,只有把“高成本维权”变成“低成本治理”,让黑嘴“敲诈即破产”,真实测评才有生存空间、电商生态。具体来看:
一是企业:30分钟黄金取证——直播/短视频用区块链录屏固证,同步存证到司法链。一键三连举报——同时向平台、市场监管、公安网安提交,触发“行政+刑事”双线调查,提高立案率。信息阳光化——把质检报告、原料溯源、功效实验数据做成“透明工厂”H5,反向对冲“黑榜”SEO,降低消费者搜索成本。
二是平台:身份穿透——测评账号必须绑定营业执照或实人认证+保证金≥5万元,未认证内容一律降权50%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 提高罚款倍数——对“虚假测评+敲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顶格处罚300万元,并同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年内禁止直播带货。
四是消费者:三看三拍——看认证、看数据出处、看是否声明广告;拍开箱、拍对比、拍售后,留存证据方便7天无理由退货及举报。反向评分——平台增设“测评可信度”按钮,用户可对测评视频打分,低于70%的账号自动限流,实现“全民质检”。

专家介绍:朱秋城,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特邀专家研究员,现任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从事外贸、跨境电商一线业务近20年,2007年阿里巴巴浙江地区十大网商,2015年阿里巴巴外贸圈年度受欢迎名人堂导师。
若您遭遇恶意、虚假评测,或被网络“黑嘴”敲诈勒索,可向我们提供线索,电诉宝将持续为商家、企业发声。如2024年7月23日,全国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联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起“电商平台‘仅退款’调查行动”(详见:www.100ec.cn/zt/diansubao/),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8月1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上线国内首个电商商家“仅退款”第三方投诉通道(JTK.100EC.CN)。该投诉通道旨在平衡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权益,为商家提供一个公正的维权渠道,并移交平台进行二次审核,减少错判误判,以应对日益增多的“仅退款”争议。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

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 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
此前,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