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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预警】双11正式开启 这六个“大坑”要注意避让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8:41:13

(网经社讯)10月14日,天猫京东等平台已正式打响双11,开启第一波消费热潮。天猫双11预售开启前30分钟,20个美妆品牌破亿,8个单品破亿;李佳琦直播间预售加购金额同比增长超过了20%;蜜蜂惊喜社、香菇来了、陈洁Kiki、烈儿宝贝、胡可等直播间也陆续宣布首小时即破亿。(详见网经社专题:互联互通 生态繁荣 2024年双11网经社第16次全程直击https://www.100ec.cn/zt/24s11/

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唯品会抖音电商、快手电商、苏宁易购、小红书、B站等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活动,预售、满减、秒杀、折扣、红包、购物津贴等优惠活动层出不穷,刺激着消费者的购物欲望。然而,在享受购物狂欢的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警惕,谨防落入消费陷阱。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发布2024年“双11”网购消费预警。

预警一:警惕虚假宣传 “先涨后降”等价格欺诈

双11期间,部分商家可能会采取虚假宣传、夸大商品性能、虚构原价等手段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核对商品信息,了解商品的真实性能和价格,避免因虚假宣传而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商家的“先涨后降”等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应保持警惕,及时记录价格进行对比,避免被低折扣迷惑。

如“电诉宝”收到一则关于“某知名电商平台售假”的投诉案例:一消费者在平台上购买号称西昊的品牌椅子,商家是森美家具,消费者收到后发现是三无产品,标识、说明书、配件清单等等都没有。经“电诉宝”调解,该平台解释了原因,并表示将协调补发西昊自营店铺椅子。

此外,淘宝上一款古驰香水,双11期间标注自己“每件直降42%”,优惠前900元,探物专享券后495.9元。但实际上在非双11阶段,该商品的价格也在500元左右,并未进行大折扣降价。

【消费提醒】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一些不良商家可能会以低价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购物前,要确保选择可信赖的电商平台和商家,查看商品的评价和评价者的信誉,以降低购买次品的风险。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方熠智也提醒,多多查询历史价格,切勿被几行虚假优惠红字套路,对于“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反馈,并且呼吁各大平台建立价格保护机制,对消费者的权益作最大程度保障。

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一般电商平台店铺分为平台自营旗舰店、品牌旗舰店、品牌授权店、品牌专营店等不分级别,消费者容易别不同店铺名迷惑。而在消费者在收到货后,只能通过肉眼鉴别,无法鉴定检测该产品证明其是假货,陷入鉴定难、监测难、维权难的困境。

预警二:注意预售规则 避免“定金”纠纷

双11期间,很多商品会采取预售的方式销售。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时,应详细了解预售规则,尤其是“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一旦支付通常不可退,而订金原则上可退。因此,在缴纳定金前,消费者应三思而后行,避免因冲动消费而造成无法退换的纠纷。

【消费提醒】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马恺浓律师表示:预售通常需分两笔付款,分头款和尾款,很多商家标注如不支付尾款,则已支付的头款拒不返还,这有可能侵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平台内经营者无任何损失,其已收到的头款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消费者可要求返还。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秋萍律师曾表示,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 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消费者后期取消订单时,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是可以不退款的,从法律上站得住脚。

预警三:优惠还是套路 警惕红包玩法

今年的红包玩法也不断翻新,“红包到手11666”口令简单粗暴,充满了期待和惊喜。但红包真的像宣传的那么好吗?领了红包,真的能省钱吗?还是商家吸引眼球的方式?在社交媒体上,有网友表示,自己在直播间购买了定金红包,但最后实际支付的价格却与直接购买差不多。该网友称,定金红包只是为了留住直播间流量,很难抵现。

甚至有些红包是诈骗分子的“糖衣炮弹”。据《燕赵晚报》报道,有不法分子利用“双11百亿补贴”“扫码0元购”等所谓电商平台的促销广告进行诈骗,并在社交软件派发虚假的“双11”红包。受害者一旦点开红包,便会转跳到诈骗分子制作的山寨网页,诱导其填写个人信息,甚至被盗取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传播木马病毒等。

【消费提醒】

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提示,消费者应只从官方渠道获取红包信息,避免从不明来源或第三方平台获取红包,以防遭遇诈骗。一些虚假红包可能会通过诱导消费者分享给好友或转发至朋友圈来扩大传播范围。消费者在遇到此类红包时,应谨慎对待,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或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预警四:留意规则变化 避免不必要支出

双11期间,跨店满减、单品折扣、平台消费券等促销手段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然而,这些优惠方式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规则和限制。例如,有些优惠券只能在特定时间段内使用,有些满减活动需要消费者凑单才能达到优惠门槛,还有些商品在优惠后可能并不比平时便宜多少。因此,消费者在购物前需要仔细阅读规则,避免被虚假优惠所迷惑。

【消费提醒】

曹磊提示,消费者需要保持警惕和理性,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以便在享受购物乐趣的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双11购物前,建议消费者提前了解各平台的优惠政策和规则限制,仔细比较不同商品的价格和质量,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和物流服务商,以确保自己的购物体验和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预警五:选择正规平台与支付渠道

在双11购物时,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进货渠道正规的购物平台。可以从信誉度、产品详情、成交记录、购物评价等多方面进行查看,以确保购买的商品质量可靠。同时,在支付时,应通过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正规流程购买,避免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以防出现个人信息泄露、银行卡盗刷等安全问题。

【消费提醒】

李旻律师表示,尽量选择规则完善的购物平台和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购物,即使商家不愿意配合售后,平台会为消费者提供基础保障。

预警六:理性购物 避免冲动及超前消费

双11购物节虽然优惠多多,但消费者也应保持理性,避免冲动购物。在购买商品前,应结合自身需求进行考虑,避免盲目跟风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或大量囤货,尤其是生鲜类、个护类、美妆类目,若未在保质期内消耗完,很有可能造成浪费或损害身体健康。尤其对于生鲜类商品,一定要注意看保质期,谨防篡改标签及未说明的临期产品。

同时,对于直播带货等新型购物方式,消费者也应保持警惕,避免因“321上链接”等冲动消费而落入陷阱。此外,对于电商平台的一些分期付款优惠活动,消费者也需衡量自身偿还能力,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债务。

【消费提醒】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百联咨询创始人庄帅提示,超前消费需要合理评估自己的收入预期,否则容易出现不能及时还款赔付滞纳金罚金的问题。其次超前消费也容易购买非必要非必需商品造成浪费或退换货的纠纷

此外,消费者应保留好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或遇到消费纠纷,应先与商家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当地消委(消协)投诉进行维权,或通过登录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此外,若商家被平台误判,也可登录“电诉宝”商家维权通道(JTK.100EC.CN)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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