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23年,各地政府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管,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部分城市提高了网约车从业门槛,要求司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聚合平台作为网约车市场的入口,也在政策的规范下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对2023年全国网约车政策进行盘点。(详见网经社专题:2023年移动出行十大事件:滴滴回归 腾讯入场 美团师从高德?https://www.100ec.cn/zt/23ydcxsdsj)
出品丨网经社数字生活服务部
作者丨十九
审稿丨云马
政策一:南京首个《南京网约车行业自律公约》发布
3月15日下午,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指导下,南京首个《南京网约车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今后,南京各网约车平台将统一司机准入条件,对于存在严重、多次不良服务记录的司机,或统一纳入行业“黑名单”。
此次签署的《公约》涉及平台日常运营、服务中的三大重点板块“司机规范”“平台服务”“司机权益”,囊括司机从业标准、权益保障及乘客体验等内容。
政策二:交通运输部发布《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
4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推动主要网约车、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加强与从业人员代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推动主要网约车和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降低平台过高的抽成比例或者会员费上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在进度安排上,方案明确,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2023年4月底前,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在本地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部署推进落实工作。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明确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及责任人。5月底前,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在本地运营服务的各网约车平台公司与从业人员代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主动向社会公告降低本企业过高抽成比例上限的工作安排。各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完成降低过高抽成比例上限有关工作。
政策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围绕聚合平台规范管理、保障司乘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维护行业安全稳定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五部门《通知》划出了聚合平台的“三不得”,即“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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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四:巡游车和网约车将同步管理《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
5月1日,新修订的《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施行。《办法》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巡游车、网约车同步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发展巡游车、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据了解,合肥首次将网约车管理纳入《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作出规定,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承担承运人责任,要确保车辆、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一致,主动公开定价机制,依法存储、使用数据信息等。
政策五:潍坊拟出台网约车管理“新政” 有望一证通全市
5月12日至6月11日,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潍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整改并予以公示。这是自2017年9月1日《潍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以来,潍坊首次对网约车管理细则进行修订。
网约车管理细则修订版中将网约车经营区域扩大至潍坊市全域,即一证通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潍坊任何一个县市区内取得的经营许可及报备的车辆,都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运营。修订版的网约车管理细则适当放宽了网约车准入标准,车龄由不超过1年调整为不超过3年;对新能源车车价不再统一规定,续航里程由200公里提高到300公里。
政策六:烟台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6月1日起,《烟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细则》明确将网约车和出租车一样,纳入主管部门监测范围,将网约车经营范围从以县级市为单位划分扩至烟台市行政区域,并首次做出规定从事网约车车辆应为新能源车。
近年来,聚合打车备受广大市民青睐。聚合打车平台接入多家网约车平台,提供更为便利的一站式叫车服务,被称为“平台的平台”。《细则》增加了对聚合平台的有关规定,首次明确聚合平台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对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有利于网约车行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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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七: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网约出租车数字化监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
6月25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通知,已向各市印发《网约出租车数字化监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该省将加快 构建“一个全省统一数据仓、省市两级智控平台、多个监管应用场景”组成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并完善“市县主体、数据赋能、协同共治”的数字化监管机制。
《方案》明确了聚合平台“三证核验”的责任,“督促聚合平台依法履行事先核验与其合作的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和车辆的有效许可信息。”同时,《方案》提出,聚合平台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招募驾驶员、直接开展供需匹配、侵犯乘客约车选择权、干涉网约车平台自主定价、直接调度或控制运力等行为。《方案》还提到,聚合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应督促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承担承运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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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八:杭州网约车出新政 “老破小”运力加快退出
6月25日,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修订<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两份通知涉及的相关政策将于7月17日起同步施行。作为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迎亚运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配套措施,新政能够推动网约车行业车辆提档升级、更新换代,促成“老破小”运力加快退出市场,为市民提供更美好的出行体验。
据悉,本次新政是网约车纳入地方规范以来,杭州市第二次做出的政策完善,两份文件的出台主要依据2018年5月修订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2022年10月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及2022年11月交通运输部修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九:出台网约车新政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印发
12月12日 ,天津市发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网约车与私家车一样,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按照初始登记使用性质执行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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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十:济南规定网约车平台软件不得恶意加价
12月1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今年1月19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8日。根据《实施细则》,济南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
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根据车型档次等运营成本因素合理确定运价,计程计价方式符合国家规定,公开计程计价方式,并提前报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如有调整,应当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运价体系,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并向上述部门报备;实行明码标价,平台软件不得恶意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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