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保发〔2015〕12号)文件要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市推进工作,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择优扶持、以奖代补、程序严谨”原则,切实提高专项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
(一)扶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市场营销、贫困地区农村产品上行奖励等。
(二)支持昆明特色馆商品展示中心工作。扶持区域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电商广告氛围宣传和开展相关活动。
(三)在保山电视台、保山报社开设电子商务专栏及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验收专题片制作。
(四)支持昌宁县举办电商网货大赛及施甸县、龙陵县农产品品牌打造。
(五)维持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
(六)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工作经费。
二、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及额度
(一)以我市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市推进为契机,加快我市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商企业或网店带动贫困地区农产品线上经营,扩大市场销售渠道,对贫困地区农村产品“上行”做出积极贡献的电商企业或网店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经认定贫困地区通过电商企业(网店)帮扶,经济效益明显好转的,在2018年10月30日前网络销售额达60万元以上,且销售排名前10位的电商企业(网店),给予每户电商企业(网店)奖励5万元,共计50万元。
(二)支持昆明特色馆商品展示中心工作。支持保山比顿咖啡公司牵头负责昆明特色馆对保山特色农产品进行宣传推介,重点对保山农特产品进行展示宣传和营销推介,扶持资金20万元。
(三)在保山电视台、保山报社开设电子商务专栏,营造电商氛围,每周至少一期,扶持资金20万元;制作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专题片,扶持资金10万元,共计30万元。
(四)为助力保山电商扶贫产业,加快保山市农产品好网货“出山”,整合保山市网货资源,搭建优质产品及网货展示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保山市网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打造网货明星品牌,在昌宁举办保山好网货大赛,扶持资金20万元;对施甸县打造“施韵甸美”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给予龙陵县打造区域品牌资金支持10万元,共计40万元。
(五)维持市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20万元。
(六)支持全市电子商务工作经费40万元。
三、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及审核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商务局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初审后,以正式文件上报保山市商务局和财政局;
(三)保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以正式文件提请保山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经保山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保山市财政局按本办法给予拨付专项资金;
(五)保山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营维护及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等费用,由保山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年度资金使用方案,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各县(市、区)商务局和财政局要对下拨本县(市、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与2018年10月15日前将2018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报告上报保山市商务局和财政局。
(二)保山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共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收回已下拨的专项资金,取消其下年度申报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由保山市商务局、保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申报专项资金需提交的书面资料
附件
申报专项资金需提供的书面资料
(一)申请电商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市场营销、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奖励资金申报材料: 扶持资金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电商企业多证合一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出示的纳税证明,应用电子商务渠道实现农村产品销售情况报告以及应用平台销售明细表和汇总表,拓展市场、品牌营销、宣传推介业绩报告,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昆明特色馆商品展示中心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扶持资金申请表和书面报告;多证合一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出示的纳税证明,应用线上线下渠道实现保山特色产品销售情况报告和产品销售明细表和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电视台、报社专栏开设资料情况。
(四)保山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年日常运营开支明细表。(来源:保山市政府网站 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