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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文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0:10:1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14号)要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网络经济强市,推动互联网、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业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坚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新兴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同步发展,按照示范引领、点面结合、系统推进的工作路径,突出智能制造在“三大改造”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智能产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企业、智能生态链等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体系,实现从“商丘制造”向“商丘智造”转型发展,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着力完善智能改造相关支持政策,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对智能改造的指导、激励和规范。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通过设备引进和自主研发等方式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激发企业开展智能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在纺织服装、食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行业中,优先筛选2~3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着力扶持发展一批重点企业,以典型经验示范带动行业推广应用。

——安全可靠,规范发展。坚持智能改造与企业网络安全统筹推进,加强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检查、监管和测评,提高工业控制系统整体安全级别,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协同创新,开放合作。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推进关键技术、核心部件、系统软件、成套装备等集成创新;实施开放带动,加强交流合作,大力引进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创新平台、研发机构,打造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开放创新生态体系。

(三)发展目标。以装备制造、食品、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生产单元、装备智能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促进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现代制造集成系统建设,着力推动企业智能生产从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与协同创新升级,从点状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力争建设不少于20个智能车间、10个智能工厂、1个以上智能化示范园区;通过试点示范,打造5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力争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50%。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产业。重点引进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项目,研发和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工业软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突破100亿元。

——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形成。培育2~3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1500家工业企业、带动5000家中小企业上云,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推动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中的集成应用,围绕工量具、制冷、电子、食品、电动车、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工艺要求严的关键岗位,通过首台(套)产品研发补贴、“用户+制造商”联合开发等方式,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实现“减员、增效、提质、安全”的目标。重点发展市场容量大且经济型的喷涂、上下料、搬运码垛、组装拆卸等功能性机器人,积极引进机器人本体及核心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引进培育一批机器人制造和配套协作企业。到2020年示范应用达到1500台(套)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发与协同研发相结合,积极开发软硬兼备的系统集成与解决方案,推动装备和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在线工艺和质量监控、自动输送包装、智能仓储等试点示范,推动向数字化、智能化和柔性化等方向发展;加快打造全程智能冷链装备产业链,推动冷藏车的智能化预冷预冻、冷冻运输和冷冻储藏、在线监测、远程运维、云平台应用,推动冰箱冰柜生产线的智能化控制、智能化管理;加快推进工量具产业生产智能化和产品智能化,推动企业向高端化、精密化、品牌化、集成化发展;加快发展智能化程度高、可靠性强、操控舒适方便的新能源电动车,推动企业向锂电化、轻量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打造智能环保装备产业链,推动生物柴油成套设备、废旧资源炼油设备向智能化分选、自动化调节方向发展;推动食品企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重点推进新型传感器、高端芯片、智能仪器仪表等关键智能部件的引进研发,提升智能制造基础配套能力和技术水平。到2020年,建设50条以上智能化示范生产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智能车间建设行动。以生产管理、工业控制两大系统互联和集成为重点,推动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实现“块”上融合。支持骨干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可视化管理;促进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研发、制造、仓储、物流的系统集成。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4个以上省级智能车间。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智能工厂建设行动。以厂内纵向、厂间横向和用户端三大集成为重点,推动生产系统智能化、制造营销协同化、上下游企业融合化,实现“面”上协同。支持骨干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综合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2个以上省级智能工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选择智能化基础和条件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建设集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一体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打造研发生产、质量控制、运行管理全面互联和产业链环环相扣的智能化园区。支持优秀产业集聚区争创国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国家智能化工业园区试点示范。到2020年,建设1家以上智能化示范园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智能装备产业培育行动。通过产业招商、推广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培育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增材制造(3D打印)、人机智能交互等产业,提升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加强与知名设备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对接,积极引进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整机设计能力、核心制造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的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努力打造智能装备制造业基地。统筹推动智能手机、智能家电、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立足产业基础,实施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建设一批行业工业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重点打造食品追溯、制冷家电、电动车、新型电池等特色化、专业化云服务平台,构建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信息交互与智能协作的产业生态体系。围绕智能化转型需求,面向不同行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装备改造、技术支持、检测维护等方面为行业提供服务。加快构建产业技术服务联盟等多种形式的智能化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将企业用户、设备开发商、系统集成商、高校等资源有效集聚,打造链接政府、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的产、学、研一体的开放式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和门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基础设施层面,重点推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防护等上云,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业务系统层面,重点推动协同办公、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上云,提高企业协同能力、运营管理水平和研发设计效率。设备产品层面,重点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隐患、通用性强、优化价值潜力高的设备和产品上云,建立设备产品运行数据模型,开展设备产品在线监测、工况优化、故障预测和远程维护等服务。到2020年,每年推动500家工业企业、带动1500家以上中小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九)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行动。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利用4G/5G移动网络技术、低功耗广域网物联网技术,搭建物联网网络及建设物联网服务平台,为制造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提供网络和平台服务。将互联网创新基因融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营销、售后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打造基于平台支撑和数据驱动、适时感知消费需求、动态配置要素资源的新型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实施服务型制造推进工程,支持环保专用设备制造、电动车、制冷、动力电池等行业的骨干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业价值链,促进产品优化升级,实现由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个性化定制,围绕服装制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鼓励制造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充分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大力推广专属定制、模块定制、众创定制等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业务。加快发展网络协同制造,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深入应用信息网络、控制系统、管理软件和数据平台纵向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市级财政设立一定规模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创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上云等重点项目。对引领型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志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我市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开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商业银行针对行业发展特点开发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产品。各县(区)要出台相应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商丘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开展企业分类评价。按照《商丘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突出单位资源要素产出导向,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率先对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按年度开展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制造企业。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三年内推动全部A类企业和50%以上的B类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

(三)推行企业诊断服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双向选择、上下结合”的原则,组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深入各县(区),围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咨询诊断,提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行性、技术路径、硬件选型(研制)和集成内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5G(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NB-IoT(窄带物联网)等商用部署和规模发展,开展企业内网IP化、扁平化、柔性化建设部署,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建立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目录清单,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技术防护水平。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

牵头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建设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各县(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打造制造业“双创”新载体。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依托人才专项政策,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依托商丘师院、商丘工学院、商丘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双主体”智能改造人才培育体系,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专项培训等形式,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形成稳定的智能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重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设立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项目带动。建立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库,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建立智能化改造项目绿色报审通道,加快项目的环评等前置环节进度,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相关生产要素配置。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三)深化开放合作。支持相关市内外智能改造服务企业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区域、行业、企业不同层面技术创新、展示体验、供需对接、“双创”大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分批次、分领域组织有关人员到省内外先进地区与标杆企业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发展能力。

(四)严格督导考核。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和考核激励办法,将各县(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督导服务组,分县(区)开展工作督导、业务协调。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观摩活动,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按规定给予表彰。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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