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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电子商务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10:22:1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我县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根据《重庆市深化实施电子商务扶贫行动方案》(渝府办〔2017〕33号)要求,按照全县深化脱贫攻坚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总体部署,切实发挥电子商务优势,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扶贫”新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及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在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降低流通成本、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发展农村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我县形成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扶贫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扩大我县各类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保持我县农产品网络销售稳定增长,扶持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店25个以上。贫困村社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电商扶贫体系建设

1.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巩固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网上村庄建设,整改僵尸站点,完善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功能,建成电商服务站点185个,坚持电商服务站点基础服务内容公益性,建立服务标准,增强带动效益。结合我县现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成中长期电子商务公共运营服务中心,完善配套功能,优化服务内容,为全县电商主体及电商服务站点提供指导服务。配合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县交通基础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合理布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力争实现具备通达条件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委、县扶贫办)

2.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全覆盖。推进贫困村电子商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强化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及快递企业等农村物流网络的衔接整合,鼓励多站点合一、资源共享,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仓储配送网络。择优选址电商服务站点、网上村庄、农村淘宝、交通乡镇简易客运站等,作为乡镇、村级电商物流配送末端,逐步覆盖物流配送功能,2018年底建成乡镇、村级物流配送点100个,到2020年,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电子商务物流网店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快递包裹从县城到村级24小时内送达,每天达到100单以上快递包裹的村物流配送点农产品从村级到县城24小时内送达,有效解决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委、县农委、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3.贫困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全覆盖。加强贫困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培养,依托电子商务带头人为贫困户提供全方位电子商务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带头人与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电子商务+带头人+贫困户”“电子商务+合作社+贫困户”“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贫困户”的带动脱贫新模式。到2018年底每个贫困村至少培养1名电子商务带头人,形成村村有人带动,户户有人参与的电子商务发展局面。(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委、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

4.深度贫困乡镇产地集配中心全覆盖。在深度贫困乡镇或者能够重点辐射深度贫困乡镇的南部、西北片区,建设具备集货、中转、检测、分选、加工、冷藏、配送等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结合我县地理分布、市场需求,分片区适当布局农村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中心,配备冷链保鲜、检验检测、分拣、清洗、包装、称重等设备设施,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标准化、品牌化,降低损耗,延长销售时间,拓展销售半径,提高农产品增值收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5.主打农产品质量溯源全覆盖。以我县主打农产品(城口山地鸡、山核桃油、有机水稻、鸡鸣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制定严格的产品质量、公共品牌管理、产地认证、质量监管、分等定级、产品包装、销售赔付、服务保障等标准和制度,建立电商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质量追溯体系。推广运用溯源码、电子商务码等新兴技术,推动溯源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主打农产品、品牌农特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牵头单位:县农委;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分局)

6.电子商务企业对口帮扶全覆盖。引导县内外电子商务企业与我县深度贫困乡镇建立长期紧密的帮扶关系,开设电子商务扶贫频道、扶贫专区,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1家。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下乡活动,支持企业结合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与各辖区政府联合,认购贫困村主要农特产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推销贫困村农特产品,拓宽贫困村农特产品外销渠道。(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7.网络基础设施全覆盖。实施贫困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到2018年年底,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村宽带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整合农业、扶贫以及社会信息资源,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数据建设,建成覆盖全县的农村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资源数据化管理,农特产品实现精细化销售。(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

(二)深化电子商务运用

8.促进日用商品消费电子商务化。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渠道资源,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为村级电子商务站点提供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增强产、供、销协同能力。支持日用消费、建材、药品等商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农村市场,为贫困村群众提供与城市同等消费服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分局、县供销社)

9.促进农村特色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化。整合现有农特产品资源,按照网络消费需求打造品牌化、标准化特色农产品。引导农产品生产大户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促进“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销售,大力推广贫困户“一户一品一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商场、社区菜店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快递网点、电商服务站点、城市末端配送点和社区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牵头单位:县农委;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10.促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电子商务化。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农资店、乡村快递网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网上村庄、农村淘宝等,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服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引导农民通过网络、手机等渠道学习专业、贴心的农业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扶贫办)

11.促进乡村旅游营销电子商务化。结合我县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农村电子商务。引导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参与和支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门户网站、智慧旅游、移动手机客户端。加大旅游商品、手工艺品、休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宣传营销力度。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方式,举办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事节气等乡村旅游活动。(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

12.促进农村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化。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发展“智慧乡村生活”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在服务消费上的差距。强化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办、水电缴费、农产品网络销售、家电维修、房屋租赁、二手交易以及养老、医疗服务等功能。探索推进“基层党支部+电子商务扶贫”模式,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商贸中心和群众活动中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扶贫办)

(三)强化扶贫措施

13.开展电子商务产业扶贫行动。结合贫困村、建卡贫困户脱贫规划,确立特色产业和主打产品,培育适宜网络销售的电子商务产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鼓励前期产品生产、加工、创意、设计以及后期产品营销、交易、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的市场主体组建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合作社,形成新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线下业务,发展订单农业、农村手工艺品和农业加工品,培育特色电子商务产业。运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大力推广促销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旅游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14.开展电子商务消费扶贫行动。通过国内三方大平台,推动社会企业、城市居民、爱心人士与贫困户建立精准帮扶关系,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发展电子商务爱心购、网络公益众筹、网络捐赠、订制化种植、认购订养、爱心乡村等电子商务消费扶贫模式。以国家扶贫日、旅游节气为节点,举办电子商务扶贫体验活动,集中购买贫困地区土特产品,形成电子商务扶贫品牌产品、品牌企业。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常年开展富有特色的网购活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农委、县旅游局、县扶贫办)

15.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引导具有生产基础的乡镇及村发展特色电子商务产业,组织举办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引导贫困村返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农村青年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开设一批爱心扶贫网店,鼓励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电子商务企业吸收贫困户、残疾人士、留守妇女等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16.开展网络促销扶贫行动。针对有一定数量规模的特色农产品开展年货节、“爱心购”等系列促销活动,组织土猪、土鸡、蜂蜜、牛羊等农产品开展网络预售、认购包销、贴牌定制、网上义卖、网络众筹等网上销售活动,加大营销力度。深化推进贫困户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食堂、进市场,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爱心食堂等。(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17.开展农特产品品牌保护行动。制定县域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使用保护方案,强化监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农产品质量定向监测检查抽样活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实施网络、县外假冒我县“城口老腊肉”“城口核桃”“城口蜂蜜”等农特产品、贫困户销售爱心产品打假专项行动,有效保护我县名优农特产品品牌商标。(牵头单位: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县农委、县食药监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计生委)

18.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行动。加强贫困户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整合商务、农业、扶贫、就业、团委、妇联等培训资源,对贫困户应培尽培。同时要做好贫困户学员档案,跟踪贫困户人口电子商务就业创业进展和需求,及时对接后续服务,打造一支懂信息技术、会电子商务经营、能带动脱贫的本土电子商务扶贫队伍。推动职业院校、电商协会与深度贫困乡镇开展校地结合,共建电子商务创业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

(四)落实支持政策

19.支持电子商务运营体系建设。除各责任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外,县财政从市级财政每年切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同时统筹使用商业、农业等渠道资金支持电子商务扶贫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示范创建、电商产品资源培育、数据维护、产品营销、人才培训、产地集配中心建设、电子商务物流物配送体系建设等方面,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给予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县财政;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扶贫办)

20.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上行渠道建设。对在贫困村设置网点开展农产品配送的快递物流企业给予奖补。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销售贫困户产品,带动贫困户较多、年网络零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或年网络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且在城口注册的企业法人给予产品包装策划、宣传营销推广奖补。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宣传销售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品和推荐乡村旅游线路,年网络交易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经营主体,给予绩效奖补。(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旅游局、县扶贫办)

21.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建设。支持贫困乡镇、村培育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开展农产品网络品牌建设,培育出2-3个网络品牌和拳头商品,争创国家级、市级名牌产品。(牵头单位:县农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委、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电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抓好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同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佐证资料装订成册,以备市县工作目标考核。

(二)强化部门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量化工作任务,对标对表细化到人,把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政策、考核“五到位”。

(三)加强宣传发动。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典型,认真归纳梳理农村青年创业、电子商务企业扶贫等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宣传。发挥协会、社团等民间组织在电子商务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支持、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利用电子商务把贫困村农特产品卖得掉、卖得快、卖得好、卖得远是帮助贫困户实现增收的一个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是实施辖区内电子商务精准扶贫行动的主体,要根据本地脱贫规划和农村电子商务实际,制定电子商务扶贫行动规划。选好电子商务带头人,利用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培育一个电子商务网络示范店,建立“电子商务+带头人+贫困户”“电子商务+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连接机制增强精准性、可行性。收集扶贫需求信息,结对“e爱心使者”,发布贫困户产品信息,组织销售活动,助推实现以购帮扶、以销助扶的目的,提高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成效。

(五)加强督查考评。将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年底工作目标考核,量化考核标准,并将排名情况予以通报。各牵头单位要根据牵头任务细化行动方案,明确责任。(来源: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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