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7月1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美团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是江女士的投诉内容:
我于2014年6月15日在美团网团购了一张融侨城恒温游泳池券,里面包含一次游泳以及咖啡或果汁一杯,原价99元团购价仅只要4.5元,并且有效期一直到9月30日截止,随之便决定六月底或七月初去体验一把。
可是昨日(也就是2014年6月26日),突然收到美团网一条短信:因消费者评价较低,为保障美团会员利益,决定取消本次合作。这样我就在还未消费的情况下被强制退款了,没有任何选择。
我觉得退不退款应该是消费者和商家共同决定的事情,而不应该单方面中止,而且我的损失不应该是团购价的4.5元钱,而是实际上单次游泳券再加上咖啡或果汁一杯的价格。美团网如此霸王条款,强行退款给消费者十分令人不满,请有关机构能够作出处理。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美团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美团网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团购券无法使用退款问题频现剖析之下的美团网》(详见:www.100ec.cn/zt/mtw/)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王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