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2月25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糯米网的投诉称霸王条款。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郭先生称十几位朋友一同购买糯米网深圳橙天嘉禾的电影票若干套,订单号为133421305、133420197、133418491、133411335。
我们去兑换发现要等很久,电影院的兑换很慢而且限制数量,还有几天就要过期了,故只能申请退款。
开始糯米网客服承诺我原路退回,但是3天后客服致电说不能退,因为此商品标注了“不支持随时退,不支持过期退款”,但是我退款的原因并非我个人的原因,而且电影票还在有效期之内。
电影票的有效期到12月31日为止,糯米网到现在依然在网站上销售这个商品,而且此商品24日、25日都没法使用,试问销售出去的数万张票如何在短短几天内全部验证并观影。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也早已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对团购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退款”做出相关要求。《意见》明确提出,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尤其在退款事宜上,团购网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的,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糯米这种单方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其义务的规定在其他传统领域已有司法判例认定为霸王条款、法律上无效。基于上述观点,要求糯米网给予全额原路退款。
饶先生称和同事规划好公司一起组织去看电影包场,所以去糯米网团购上百张电影票,133449628、133449563、133449496、133449436、133449350。
16号购买的,31号就过期,前段时间去兑的时候才发现电影院限制兑换电影票,而且人也很多,根本无法完全兑换,弄的公司取消了活动。
现在申请退款,本来已经承诺可以退款,但是后来回电话又说不能退,这样反复算什么,而且拖延我兑换的时间,平安夜和圣诞节也不能用,这样明显的欺诈,试问销售出去的数万张票如何在短短几天内全部验证并观影。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糯米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糯米网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售后服务懈怠退款投诉剧增糯米网引发诚信危机》(详见:www.100ec.cn/zt/nmw/)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