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高平是一名体育老师,也是一个游戏控及编程爱好者。通过自学,他成功制造出一款网络游戏的外挂,并将其交予两名游戏中的好友尹伟、何明出售。至案发前,高平共获利67万余元,两个游戏好友则获利26万余元。昨日,记者从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高平和两位游戏好友因“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1个月,并处罚金。
体育老师爱编程造个自动玩游戏软件
身为体育老师的高平,业余爱好就是打游戏,并十分热衷于一款名为《侠义道》的网络游戏。在2008年底至2009年初,他独自设计了专门针对该游戏的“云天PK辅助”和“云天挂机辅助”软件,该软件可通过对游戏进行修改,实现“自动打怪”、“自动捡拾物品”、“自动跟随目标并攻击”等功能。
在设计外挂之初,高平就有销售外挂获利的想法。至2009年初,高平邀约游戏中的好友尹伟帮助他销售外挂,尹伟则以800元一年的价格向玩家出售。当年9月,另一名游戏玩家何明加入了“外挂团队”。此后,高平主要负责该外挂的制作和升级,尹伟、何明负责销售并按照约定比例向高平汇去赃款。高新警方于去年6月接到游戏公司报案,并于去年8月将3人抓获归案。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3人罚款又获刑
经司法鉴定,高平等三人制作、销售的软件的功能,必须依附在《侠义道》客户端游戏过程中才能实现,并通过设置键盘全局钩子将动态链接库文件注入客户端游戏进程中,从而实现外挂辅助功能。故公诉机关将三人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起诉至高新法院。
庭审现场,高平、尹伟的辩护律师认为,两人的行为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是侵犯著作权罪。但高新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平编写的程序,首先是对计算机系统的控制,其次是对游戏服务器的控制,因此软件实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控制。同时,高平编写的程序所实施的控制是非法的,既未经游戏开发者允许,也违反了游戏用户协议。
此外,三人对程序的开发、利用均以盈利为目的。因此,高新法院认定三人的行为均构成了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最终,高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尹伟、何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各位亲们,以后还敢说计算机是体育老师教的么?(来源:《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