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4月1日,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商家投诉通道(JTK.100EC.CN)2025年受理的全国电商平台大量商家投诉案例,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首度发布《2025年度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报告下载:https://www.100ec.cn/zt/2025dssjtsbg/)。
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直播电商、电商服务商、生活服务电商等领域,并公布了2025年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

一、淘宝平台商家投诉数据
据“电诉宝”显示,2025年淘宝平台涉及的商家投诉问题类型主要集中在:任意仅退款(48.19%)、过度维护消费者(21.69%)、任意罚款(10.72%)、扣押保证金(6.99%)、随意封店(2.29%)、强制运费险(0.48%)。

2025年,投诉淘宝平台的商家注册地区TOP10依次为广东省(31.45%)、浙江省(13.61%)、江苏省(6.51%)、福建省(6.51%)、河南省(6.02%)、山东省(5.54%)、河北省(3.61%)、安徽省(2.89%)、四川省(2.77%)、江西省(2.77%)。

2025年,投诉淘宝平台的商家经营类目TOP5依次为服装服饰(19.40%)、3C数码(10.00%)、居家用品(7.35%)、食品生鲜(6.02%)、运动用品(4.10%)。

二、淘宝平台商家投诉案例
【案例一】“淘宝”被指客服介入订单处理 导致商家货款两失
5月7日,广东省一珠宝配饰商家谢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订单(编号:4284957602256441929)于2025年4月4日显示签收。4月20日,买家以“拍错/多拍/不喜欢”为由申请退款。因售后申请时间已超出签收后7天,商家拒绝了该申请。随后,买家改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谢先生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买家应提供相应证据。谢先生称,在买家未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平台客服介入了订单处理,并同意了买家的退货退款申请。之后买家将商品通过快递退回,但因已超出售后期,商家拒收了该包裹,并提供了顺丰快递的拒收证明。谢先生表示不解,称其已明确拒收,平台客服却仍将货款退给了买家。谢先生还提到,在后续沟通中,平台客服曾要求其提供进货发票,其按要求提交后,最终结果仍是退款给买家,导致商家货款两失。谢先生希望平台能对此进行核实处理。

【案例二】无理扣除保证金?商家称3天内被“淘宝”系统两次判定售假违规
9月3日,浙江省一户外用品商家蔡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开店已有两年多,近期在短短3天内被系统两次判定售假违规,并被强制扣除保证金共计2000元。蔡先生在提交了完整的进货发票凭证后,申诉仍以失败告终。
据蔡先生描述,其提供的发票涵盖从品牌方到上级经销商再到商家的完整链条,均为增值税发票,同时附有公对公转账证明及汇款回单,并按要求提交了对应的商品信息。然而,申诉仍被驳回。蔡先生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平台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是在胡乱扣款。蔡先生强调,自己并未销售假货,并质疑淘宝平台对小卖家存在不公待遇,甚至怀疑因未进行付费推广而遭受针对性处理。蔡先生表示,店铺可以不再经营,但坚决不接受保证金被无理扣除。

【案例三】商家投诉“淘宝”任意处罚 直接从账户中扣除600元款项
12月8日,江苏省的孙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淘宝平台的处罚通知,平台以“体验抽检结论为描述或品质不符-情节一般”为由,直接从其支付宝账户中扣除600元款项。
孙先生表示,此前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被处罚的商品为6元包邮产品,总共仅售出10支。商家认为,若产品确实存在描述或品质不符的问题,淘宝网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进行更改,因其每日在线,会及时配合调整。孙先生指出,平台直接扣款的行为侵犯了其私有财产。在与淘宝平台多次沟通后,孙先生称未获得有效答复,平台仅反复强调此为规则规定,未给出明确说明。孙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帮助其讨回被扣除的600元款项。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

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 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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