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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五洲新材”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8:47:57

(网经社讯)1月17日消息,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鼎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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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2024年1月15日,华鼎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材”)实施整体吸收合并。五洲新材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五洲新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五洲新材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合并方名称为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天寿,注册资本2.2亿人民币,成立于2014年1月3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主要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鼎股份在公告中指出,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五洲新材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据网经社跨境电商(CBEC.100EC.CN)获悉,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变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五洲新材,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五洲新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依法继承。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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